你好! 前两个月我在朋友的介绍下买了套“商品房”。这种商品房非平时市面上开发新建的房子,它是用原来的酒店改造的(当时买的时候还没开始动工)。这家公司的经理跟我们说,最迟会在今年(2008年)4月份动开改造,四个月后也就是八月份就可能交楼入住了。为了不上当受骗,我们还是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明跟证件,但是由于是朋友介绍来的,对这方面也没经验,看了他们持有这家饭店的土地证也就放心的签了合同,并在七天后交了十六万元的房钱。交钱后的半个月,我们当地煤体爆光了这家公司是没资质建房改造,他们什么合法的证件都没办,我们还在规划局了解到,这家公司根本连报批也没去报。这个时候才知道上当了,急忙去了他们的售楼部(在煤体瀑光后,他们还大张旗鼓的卖房),要求他们退钱。当时这家公司经理不但不退还威胁我们说他们是黑社会,有的是背景,就算我们告他,他也不怕。还说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没有五证照样合法卖房,因为合同上写着卖的是房子的使用权,由于我们对合同上写的不是很明白,请问他们卖房子的是使用权是否合法, 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我们的血汗钱? 我们只是平民百姓,遇到这样的事情也没办法了,希望可以帮帮我们!!谢谢!!
新买的商品房住了3个月了 现在开发商要我们再交1200元的电网改造费 是不是合法啊
我们的住宅区现在用的电是和别的小区同一个变压器,现在开发商想自己安装一套变压器,要我们每户拿1200元的改造费 我们小区共96户人家,这个价格是不是合理啊?
各位法律界的专家、律师: 现将我们小区业主遇到的问题陈述如下,寻求法律定论和支持: 我们小区是县政府2006年招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坐落在龙马大道(东西走向)北侧。小区占地200亩,呈南北长、东西窄长方图形。 开发商2007年11月开盘销售,在开发商宣传图册及沙盘模型展示上,明确标示一期在中部,二期在
各位法律界的专家、律师: 现将我们小区业主遇到的问题陈述如下,寻求法律定论和支持: 我们小区是县政府2006年招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坐落在龙马大道(东西走向)北侧。小区占地200亩,呈南北长、东西窄长方图形。 开发商2007年11月开盘销售,在开发商宣传图册及沙盘模型展示上,明确标示一期在中部,二期在
通过单位集体购买商品房,预交房款没签购房合同,单位收回房屋是否合法??
单位集体购买商品房,预交部分房款没签购房合同,并且以此房屋办理住房贷款,现因个人原因辞职,单位收回房屋是否合法??
我家门口有一条路,后来一公司搬到这,该公司规划把路堵死,让我们绕过该公司而行(该公司已经把路修好) 但是我们因新修公路质量,地理环境等诸多问题不满 现在当地机关已经有意向出售该条道路的使用权,请问是否合法
我开了个网吧,因卖了一些饮料,而没有办商品流动许可证被罚5000元,在处罚之前没有任何部门口头传达或书面传达要办此证,我们也不知道卖几瓶饮料还要办这样的证,请问工商部门处罚合理合法吗,还是属于胡乱执法。
我开了个网吧,因卖了一些饮料,而没有办商品流动许可证被罚5000元,在处罚之前没有任何部门口头传达或书面传达要办此证,我们也不知道卖几瓶饮料还要办这样的证,请问工商部门处罚合理合法吗,还是属于胡乱执法
请问 在超市故意卖过期商品要求索赔 是否合法? 如果能取到相应证据(例如 会在各家超市发现此人总买过期商品 后要求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