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驾驶摩托车(无交强险)直行,我骑电动车走斑马线过马路。对方避让不及与我发生擦碰后摔倒受伤,锁骨骨折住院,我轻微擦伤。交警责任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十级伤残(法医鉴定)等总费用4万六千余元,现要求我赔偿30%,1万3千余元,请问是否合理。 交警仲裁时提出电动车虽无保险,但赔付时应等同于交强险赔付条款,有无法律依据
非机动车逆行,且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负全责,机动车无责. 我知道机动车无责,却还需要赔不超过10%的赔偿,而且,机动车无责,交强险只赔一千,我想问一下,这个10%有没有一个度?假如对方治伤花了十万,我是不是就得出一万?保险只赔一千,剩下的9千9是不是就得我出?如果花了一百万,我是不是就得出近十万块钱? 另外,机动车无责的话
机动车由西往东,非机动车有由东往西到路口往南拐时发现机动车飞快行使变站在了双黄线上,机动车从由西往东车道跨越双黄线到由东往西车道把非机动车辆上的人撞死
我在8月18日驾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碰撞,交警事故认定对主负主要责任。但对方拒绝赔偿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我想向法院起诉,但好像有说这样的诉讼是得不到赔偿的。请问是这样的吗?如果能赔偿,应该怎么办?谢谢!
今天早上,在非机动车道上,后面驶来的一辆雪弗莱和我骑的自行车发生碰撞,我没有受伤但是划伤了对方的汽车,交警认定双方各付一半责任,那么赔偿时应如何进行?是保险公司说的那种我修他的汽车,他修我的自行车吗?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非机动车属于闯红灯,机动车绿灯直行,责任归谁? 当时因看见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走到路中间已经停车了,这样还是有责任的么?
我的汽车在正常行驶中碰到横穿马路的电动车,他的车上带有一条大狗,影响他驾驶。我刹车后,感觉不行,猛打转向。这时,后面一面包车又碰到我车上。他磕到头部,住院3天,花医疗费3000元。我车前方大灯受损,我车后部受损。后面面包车保险杠受损。请问,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大货车正常行驶,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该路段未划分人行道和过马路线!事故后机动车主主动报案并停留现场并将伤者送至医院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致非机动车驾驶员十级伤残 双方负同等责任该如何理赔
令机动车驾驶员已拿出7400元医药费 机动车驾驶员所属车辆也投保于第三人
我父亲骑电动车晚上在十子路口与一辆轿车相撞,当时是红灯快闪了,机动车速度有点快,请问如何认定责任急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