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部队上签了一份协议,我们原先住在部队的产权房里,后部队拆迁重建,让我们拆迁
我和部队上签了一份协议,我们原先住在部队的产权房里,后部队拆迁重建,让我们拆迁,两年以后回原地,可现在已快两年了,我们已经在外面住了两年了,可原地还是一片大工地,我们找他们要说法,可他们还让我们在外面继续住下去,拆迁费都不给我们,求助,我们该怎么办??
现有一套92平米产权房,房产证上有三个人的名字,分别是老母亲、小儿子和小儿子的女儿。是当时宅基地房屋动迁所得。按照当时动迁政策,老母亲分得35平米,小儿子和其女儿共分得70平米,一共105平米,因产权房面积不足,再分得一笔钱款补差价。现老母亲去世,其余兄弟姐妹要求继承母亲遗产。说这套房屋当时动迁时母亲分得55
我们是合法的产权人和被拆迁人,拆迁办却把补偿款及回迁房给了别人
我母亲于1958年在原籍用安家费买了一套宅基地房产,但由于我父亲当时转业后到了大西北工作,自己买了房子却没有享受上,房子就让我姥爷及舅舅等住着了。 1995年国家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二舅妈觉得是我妈用我爸的安家费买的这个房子,可能当时的房契就是我妈的名字(这个证必须和房契名字相同),二舅从外
我母亲于1958年在原籍用安家费买了一套宅基地房产,但由于我父亲当时转业后到了大西北工作,自己买了房子却没有享受上,房子就让我姥爷及舅舅等住着了。 1995年国家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二舅妈觉得是我妈用我爸的安家费买的这个房子,可能当时的房契就是我妈的名字(这个证必须和房契名字相同),二舅从外
我们是合法的产权人和被拆迁人,拆迁办却把补偿款及回迁房给了别人
我母亲于1958年在原籍用安家费买了一套宅基地房产,但由于我父亲当时转业后到了大西北工作,自己买了房子却没有享受上,房子就让我姥爷及舅舅等住着了。 1995年国家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二舅妈觉得是我妈用我爸的安家费买的这个房子,可能当时的房契就是我妈的名字(这个证必须和房契名字相同),二舅从外
我们是合法的产权人和被拆迁人,拆迁办却把补偿款及安置房给了假的买房人
我母亲于1958年在原籍用父亲的安家费买了一套宅基地房产,但由于我父亲当时转业后到了大西北工作,自己买了房子却没有享受上,房子就让我姥爷及舅舅等住着了。 1995年国家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二舅妈觉得是我妈用我爸的安家费买的这个房子,(以录音23号文件8分55秒—9分05秒二舅妈说房子是赵兰芳买的所以
拆迁协议已签订5年,但未给房,5年后要让我们搬走,是否可以重新评估装修费用
5年前我家就以签好拆迁协议,但是左右邻居都有拿到房子,我家却没有,到村委问他们一直推说没房子,现在突然要我们搬走,一切照5年前的算,我想问一下评估可以重新算吗?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 我们现在还是住在老房子里,当时没有签过度协议,其他的拆迁补偿协议都已经签好,不过都是5年前签的,这样有过渡费用吗?
修新北川时,我们村的地,和我们的房子被征用,当时给我们签了一个拆迁协议,但是他们现在把所以村民的协议全收上去了,也不按照协议上的给我们安置,也不给我们协议,请问我们当时签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