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顶楼 楼道口公摊被违规铁皮搭盖为自家储物间,不让对门的居住者出入,理由是对门的还没打门,这该由谁来执法拆除?楼道口公摊本属于消防通道,找消防,他说归新消防法说归物业管,物业说他没执法权,执法局说归消防管,到底该由谁来拆除这违章搭盖的?
我住六楼,六楼和七楼是楼中楼,六楼对门的人家把七楼卖给另一户人家,于是08年初我发现七楼对家把在六楼和七楼之间楼道口用铁皮搭盖成储藏间,还安装了铁门,不让我出入,理由是我在七楼还没有打门,无须出入七楼。而这种民事诉讼有效期只有两年,当初08年时找物业交涉,物业无作为,采用拖延法,后09年物业公司换人不换名,新的物业人员我与其交涉,他给我的答复是他们没有执法权,没法拆除,现诉讼有效期快到期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呢?难道真的得到法院打官司吗?听说交到法院没半年处理不下来,光备案就要好几个月!现在都09年7月份了。
急,民事诉讼有效期快到期,小区楼道口公摊被违规搭盖占用该由谁来执法拆除?
福建某小区顶楼 楼道口公摊被违规铁皮搭盖为自家储物间,不让对门的居住者出入,理由是对门的还没打门,这该由谁来执法拆除?楼道口公摊本属于消防通道,找消防,他说归新消防法说归物业管,物业说他没执法权,执法局说归消防管,到底该由谁来拆除这违章搭盖的? 我住六楼,六楼和七楼是楼中楼,六楼对门的人家把七楼卖
我住的楼是2007年12月交房,前几天几位业主发现自家单元地下室漏水,今天物业和热力公司来,经查说是楼外进单元的暖气管道坏了,将暖气停了,物业说让业主出钱帮修,合理吗?
我们现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现在咨询2个问题:1.小区物业收取物业管理费,电梯广告费,小区门面租赁费,是不是需要提供给业主这些费用的收入与支出明细?我们有权利要求物业提供么?2.小区门面已经建设好了,突然发现近期,小区物业又在门面房的空地搞建设,不知道是建门面还是警卫室 还是其它,也没有通知过业主,这是否是属
创鸿开发的江南新城一期小区会所一直没有交付业主使用,近期又准备占用小区会所开办幼儿园,在去年时已将小区游泳池出租,这些都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创鸿未经业主同意出租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是不经意,或是不懂法,还是恃强凌弱。
我是**小区一期的业主,我们小区2009年交付,入住。2010年下半年小区附近的花津桥改造,政府要求我们小区东侧的围墙内撤2米到4米不等,占用围墙附近绿化带及36个车位。于2011年四月份贴出公告,要求我们业主要支持市政建设,对于拆迁的面积,按照土地拍卖的价格予以补偿。2011年5月5日,又贴出公告(落款为弋江区政府及港行
我家后阳台为了解决安全问题搭建了防盗棚子,被城管部门定义为违章搭建。可在他们限期我整改后,没有任何告知就由镇上的拆违办公室来我家拆棚子,请问这个程序合法么?疑问:1、我的违章搭建是有缘由的,是为了解决小区设计不合理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2、拆除的过程:没有进行沟通、了解情况以及出示执法文件与证件期待解
我家后阳台为了解决安全问题搭建了防盗棚子,被城管部门定义为违章搭建。可在他们限期我整改后,没有任何告知就由镇上的拆违办公室来我家拆棚子,请问这个程序合法么?疑问:1、我的违章搭建是有缘由的,是为了解决小区设计不合理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2、拆除的过程:没有进行沟通、了解情况以及出示执法文件与证件 期待解答,
我所在的小区绿地被开发商占用,建了十间车库,(无批建手续)过了五年。现在小区居民民强烈要求开发商拆除该违法建筑,请问相关部门是否可以对其进行拆除。
物业将小区部分绿地改成了停车位 并缩小人行道 之前并没有与住户协商 也没有相关的文件通知 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