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疆博乐市民,女,36岁, 1996年8月在农五师水泥厂工作,97年1月离职,97年1月后至今社保没有续交{至今待业},今天去农五师社保局咨询,经查询档案确实存在,问,能否补交之前十几年的保费?
原单位属于外投公司,由于换单位和找工作,社保基金在一段时间断交,现在的公司也交社保基金,现在能不能把断交的部分补交上?
工作了十几年,招聘单位没有交过养老保险给我们,现在我们拿什么样的具体的法律条文要求单位补交?
您好,我们是1999年,有些是1998年或是2000年、2001年开始工作到现在的。首先,说一下,我们所谓的身份:当年,我们是经过县人事局(现在是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组织部招聘,然后县人事局下发文件,到村委会任村主任助理或村支书助理,别人都称呼我们为“大学生村官”。我们不属于企业职工,也不是行政单位或事业单
我老婆2003年开始在公办学校代课,2009年正式转正,现在说要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2万多,个人交纳的部分我愿交。但单位那一部分谁埋单。当时我们代课每月工资才300多元,如果单位那一部分也要我交,那么这么一算,当时工作几年的工资还没有补交的这一份还多些,也就是说我白白工作5年一分钱没有拿到还要倒贴,这公平吗?
我是一名农村非农业户口的居民,1995年以前在大集体单位工作了18年,从初中毕业到1995年时工作了18年的档案全部都有,1995年后由于结婚就不在原单位工作了,一直在家务农,由于没有单位工作,劳动关系档案一直在家存放,直到2011年1月3日才听说国家有补交养老保险的规定,到社保局一问,补交养老保险的政策已经结束了,无法
我婚前买的保险,每个月向保险公司缴纳700元保费,总共要缴纳5年,8年后连本带利返款,受益人写的是我母亲名字,半年后我打算结婚,结婚后会继续缴纳保费,如果我们婚姻出现状况,离婚的话,婚姻存续期间所缴纳的保费可以共同分配吗?
林律师你好!我是是前几天咨询这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关于我丈母娘被打一事,事情是这样的在前半个多月我丈母娘(40多岁患有严重的内风湿行动不是很方便)被一个60多岁的妇女打了,(事情的起因和一块宅基地有关, 那是我岳父的弟弟地和他们有纠纷)当时有报警,民警就说被那老人打就当是被狗咬了,后去住院检查面部被抓伤脑
09年我来单位的时候首次交保险,她们给我弄得北京农户,只有医疗保险,其实我是外地非农户,当时我出示身份证、户口本了,没上养老保险,一直没发工资条,都不知道,半年以后我自己问财务才知道没上保险,后来自己去社保问的,后来回来问,才给我上的保险,更改户籍,我找了好几次都说给补交,至今还没补上呢,我都不知道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