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承租人已死亡 有3个继承人 1个在美国 1个户口在石家庄 人不知在那里 我们向房管局提出变更租赁合同 遭拒绝 理由是 那2位没有表态
我们一家五口,租宣武广内房管所的平房2间。租赁人我母亲,老太太于2008年9月13日去世,北京宣武公安分局,注销户口。公安分局已将我的户口变更为户主。街道居委会已出示证明,我长期和我母亲在一起居住,应依照合同法,房屋租赁合同应自然过户到我的名下。宣武广内房管所负责同志讲,过户到我的名下。需要老太太的其他五个
您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日前,一家公司将其一下属公司以资产形式注入到我公司,成为我公司的下属公司。该下属公司有一处房产,在注入到我公司前,其上属公司将此处房产的一部分租赁出去,并签订合同,至今未到期。现在我公司要占用该处房产,下属公司也已经同意,需要收回已租赁的房屋,但租赁方称与前公司有合同,拒绝交
由于我商场二楼成功招租率不到10%,所有在租商家不想继续在此商场经营,想与商场解除合同,有如下问题希望有人能来帮忙: 商场试营业两个月为免租期,现在经营时间为2个月的免租期 1:公司与我们商场签定合同时,正好是公司改名的时候,有些人的合同是旧公司名称,新公司章,有些是旧公司名称,旧公司章,请问公司正式更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的租赁合同,合同是5年时间,可是商店经营不到一年就撑不下去了,可是跟房主欠的合同上边规定是不允许转租,总之合同太苛刻了。现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请问有哪位大师能给出出主意,有什么完美的解决办法,又不让房主为难甚至告我?我又不会损失。如果说不租了,关键就处在装修费花的太昂贵了,
我公司向甲方租了8亩地建厂,租期为10年,到2017年5月到期,现在4年不到,叫我们搬走,合同里有一条说到,如甲方合同期内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向我们交纳30万违约金,并承担我们企业生产经营设施的全部搬迁费用,赔偿我们搬迁停产期间的经营损失。我们厂的厂房、地面、变压器、配电室、跑办手续30来万,这些都是自己出的钱,
我家在1997年将9亩多山租给了村支书办园艺场,租期是30年租金是100元人民币一年,2007时,村支书将园艺场转租给别人,叫我父亲又到续签了30年,租金100元人民币一年,当时叫我父亲签了字,等公证后在给合同我家,到现在,我家都没有得到合同。现在2010年园艺场被第三承包人又转租给了第四承包人,第四承包人又转给了现在的
我在赛格电子市场承租一个铺位,2010年4月1日到2011年4月1日到期 可是在我不在的时候他们把我的铺位租给别人了。 我去问过了他们承认这个铺位是他们租出去的。因为我不想承租了,我让他们推押金,他们说我违约要收回铺位并且不退还押金。这个我该怎么做?
各位律师好! 我主要想提问关于租赁农村土地补充协议相关事宜,想问草拟的合同中以下两条符合国家法律吗?如果国家真的征收后,关于乙方补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不太懂!请各位律师大人帮帮忙,解答难题!! 合作社为农民 乙方为承租方 1、如遇国家和政府征、占用本土地涉及赔偿问题时,土地赔偿归合作社所有
我于2009.9月在古田五路租了一个门面房,当时只直接从房东手上接过来了,所以应该不存在转让费,可是房东收了我5000块钱,他说收了这个钱以后我不做了可以再把门面转出去,于是我交了,然后签订了合同,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合同有效期为两年,两年以内转让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两年以后收取10%,三年以后收取20%.可是开年我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