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无固定工资收入,其经营的项目也没有产生足够的稳定收益,仅偶尔有小额收入。而妻子一直以工资收入维持并支持其经营,包括差旅、交际等费用。但没有保留相关票据。直至正式离婚,丈夫的项目也没有大额收益。离婚后不久项目产生了效大的收益,妻子是否能要求分割此项收益,或要求丈夫对其进行补偿?
各位法律前辈:因为夫妻关系紧张,每天都生活在互相折磨之中,我想和他分开生活,但为了孩子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不想离婚,好让他也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我指的是非货币形式的),可我们家的钱财都掌握在我丈夫的手里,我基本上没有支配权,我多次要求分割财产,他都不同意,说除非离婚,彻底分干净,请问我能要求分割家里
我与前夫于2010年12月协议离婚,当时考虑到孩子跟他过,我将我的那份房产要求过户给孩子,但前夫在签协议时就签了房子和孩子监护权给他,我想反正是给孩子,就签了。可现在孩子死活不愿和他过(孩子15岁),从离婚后孩子一直都是我照顾,和我住在出租房中,我想,如果我一个人还可以对付,现在孩子正上学需要一个好的环境,
您好,我是2010年5月26日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当时是写的感情破裂。其实是他有了第三者。家庭财产和孩子已经分完(孩子归我)。但是他一直不肯给我抚养费。也不履行协议。我现在想起诉他并且要求重新划分财产和孩子。可是我手里只有他们俩在离婚日期前的QQ聊天记录。并无其他有力证据。不知这种情况下我的想法有无可能实
被告王军(化名)于2008年3月8日向原告张国借款50万元,并许以年利24%,当时被告夫妻双方均签字画押。 2009年3月8日,双方重新订立借条。被告妻子并未签字画押。 被告随后于2010年2月与妻子离婚,房产等划至女方名下,被告无任何财产。 2010年3月8日,张国向王军催款时才得知被告已离婚,且被告目前没有偿还能力,遂重新
婚后我父母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也是老人的名字,同时也有老人购房的发票。由于老人无法贷款,我就以购该房的名义贷款20万,但是还款都是我父母还的。现在我准备离婚,请问对方可以来主张这套房子的权利吗?
结婚时老公说住那房是他买的,他们家人也说是给我们买的,等我们有前钱了在慢慢还,结婚后我们没在家住,房租出去了的,房租他家人说就扣房钱,现在他要和我离婚 我想怎样才能把这房子做为我们共同财产?还有我们结婚十年没孩子 为了想要孩子我们已做过试管,为了试管成功率高些我输卵管都已经灼断了,在这方面我能否想他要
前夫死后,我带着儿子和现在的老公再婚,老公也有和我的差不多大的儿子,结婚后,我们感情很好,但我不到一个月却关节痛,检查出有类风湿,开始老公很积极为我寻医问药,我的病情得到了控制.平时和正常人一样上班做事.只有偶尔发病会痛得不能做事.经济上我为了不连累老公提出了分开,我就医的钱,我用我以前老公死后的补贴和我的自己
这份协议的性质及法律效力,现在涉及离婚财产分割争议,甲方能否单方面撤销?谢谢了
房屋转让过户协议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
我婚前买的保险,每个月向保险公司缴纳700元保费,总共要缴纳5年,8年后连本带利返款,受益人写的是我母亲名字,半年后我打算结婚,结婚后会继续缴纳保费,如果我们婚姻出现状况,离婚的话,婚姻存续期间所缴纳的保费可以共同分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