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份到公司,签了1年劳动合同,但是在2010年合同到期后就不在给继续签定劳动合同。现在去年开始加班到现在大概有300多小时,但是单位说管理人员没有加班费。请问我可以要求主动辞职能否得到补偿吗?
我于2007年进行公司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从其它材料证明我在公司工作。公司于2010年变更法人代表。如果此时我主动辞职可以拿到补偿金吗?
我们上的是早、中、夜班,但没有中夜班费,每年没有带薪年休,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是以这们的基本工资的300%来算,即450*.3=45病假15元一天
我们企业在两年前开始对提出辞职的员工,按工作时间一年补偿1500元,发放补偿金,最高年限20年。可是最近通知将不在按此办法发放补偿金,以后要按劳动合同法执行,请问这样是否合法?如我以后辞职是否能得到补偿金,是否会比现在少?
我在保险公司任职,先准备辞职。已工作3年多近4年时间,签有劳动合同,请问我自己辞职后会得到公司的什么补偿。如何填写辞职申请
我从事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工作,从88年不到20岁背井离乡跟随老总从包工头发展到现在北京一级市政公司22年之久。最近因多年工作不顺心及对公司对自己某些做法存在个人意见而主动辞职,我可以得到什么经济补偿吗?难道我就真的一无所获吗?
劳动合同到期,但公司未书面通知续签也没有让我走人,我辞职能否得到补偿
我在一家国企上班,劳动合同是从2008年1月1日签到2011年1月1日,现在合同到期已经4个月了,但是公司并未书面通知我续签合同也未让我走人,而我一直工作到现在,在这种情况下我辞职的话能否要求公司支付我劳动合同期限以外的双倍工资或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