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处平房,是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在当地旅游局要征地拆迁进行人口补偿和房屋补偿,我老婆2011年5月1日生下一女孩转天并登记户口。村委会称不会对其进行人口补偿,称截至到公告日为止也就是2011年4月20日之前已经将户口上报,此日之后不会纳入补偿范围。我认为村委会做事不公平,第一,公告没有涉及到生老病死或新增人口截至日期,只是强调从此日以后盖房,种树,撒鱼苗的不在进行补偿。我认为村民应该享有知情权,这个截止日期不应该只有村委会自己人知道应该明确并公示。第二,我家并没有签字,房子并没有拆,期间正常生下孩子应该享有本村村民同等权利
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是否可以起诉本村村委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灭于死亡,新生儿从出生开始就是该村的一份子,就应与村民享有同等的民事权利和待遇,在分配时婴儿已出生就应该分给。而村民在分配时已死亡,民事权利也随之灭失,其家属要求死亡人员继续享有民事权利和村民待遇,有悖法律规定,不应分给征地款。 因此,新生儿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的应予支持,死亡人员的家属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的不予支持。
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好“外嫁女”等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问题,为什么是村长说的算,人人不平等,有的人可以得到补偿,有的人分不到补偿,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我村土地因地震北川迁址被征用,获得补偿款。(多少不知道)村小组长找了几个人(多数是亲戚)商量分款,有1.7万的,有1万的,有5千的,有3千的,有2千的。我问组长分配方案和要求财务公开,他说:“不想跟你说,你去告好了。”还说我是外嫁女,应少分土地款。 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95年都因工作关系户口迁出了本村。家
我通过拍卖方式拍买得村里“荒山”使用权50年。(有合同 公证 非耕地使用证),现修高速公路被征用,我对政府补偿标准同意,土地定类标准有:退耕 耕地 林地 荒山等。现在村里打报告阻止补偿。请问我从拍得荒山投资到林地 又到退耕,我与村集体应如何分割被征地补尝?我应用什么办法得到我的利益?谢谢
我们村在30年前将山林承包给国营林场,林场建厂房时未支付土地征用费,在承包协议中未涉及到建厂房的土地补偿问题;在97年林场的厂房、宿舍等取得了产权证。现在林场要在原址重建厂房(包括建员工公寓),我们村里是否可以主张要求土地补偿吗,有何法律依据吗?谢谢!急!!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是否区分新老村民? 我家庭所在地是一个村,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用补偿款大概几千万已发到乡政府,村委会制定的补偿款分配方案是按照村民在该村户口登记的年份分为不同等级进行分配,50年之前为一等,50年到80年左右分为一等,80年往后一等,而且每个等级分配金额很不平衡,50年往后到80年的分配金额
陈律师你好!原告是三个人,母亲和两个女儿,都是非婚生女村里分配征用土地补偿款27000元时,未给她们分配,起诉至法院,法院以《陕西省高院关于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会议纪要》里的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涉及计划生育奖罚而发生的收益分配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不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是否区分新老村民? 我家庭所在地是一个村,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用补偿款大概几千万已发到乡政府,村委会制定的补偿款分配方案是按照村民在该村户口登记的年份分为不同等级进行分配,50年之前为一等,50年到80年左右分为一等,80年往后一等,而且每个等级分配金额很不平衡,50年往后到80年的分配金额
一,我是沈阳市浑南新区五三乡是农民 承包了一块10亩多地 还有地上物 现在要动迁 浑南动迁办说要按照2002年的8号文件执行 这样合理吗? 要拿10年前的文件动现在的地。 二,农耕地;畜牧地;养殖地和集体土地跟动迁有什么关系和区别
村里土地给私人企业征用,补偿款一半按人头分,一半按土地使用的村民分,这样合法吗?如果土地使用者本人不同意还能进行这样分配吗?(村领导和其他村民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