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我开始反映本村原村长周启煜违章加层一事。市规划局已于2007年8月依法按行政处罚程序向周启煜下达(鄂州规划决字『2007』第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同年12月28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在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作出行政裁定:强制拆除等措施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根据鄂州市人民政府『鄂州政发(2008)』15号文件第二章第八条的职责分工:街道办事处是其辖区范围内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组织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工作。三年来我无数次向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反映周启煜违法建设拆除一案和百子畈村至今仍有违法建房至七楼的事实。凤凰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一意孤行。不作任何处理,我多次向市信访办和市相关领导反映,三年中先后一共有十多位市领导批示。要求市凤凰街办,城管中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依法拆除违法建房,批示过此事的市领导有杨世友副书记,汪鸿雁副市长,胡运星市长,陈邦利市长,政法委书记李义龙,人大主任刘建国,刘沐珍部长,纪检书记李莹,规划局局长余学谦,李国帆,凤凰街办党委书记谭旭等。
2007年10月23日鄂州日报以《不停的投诉,不断的批示,违章建房怎样就停不下来》作过报道。2009年7月6日鄂州日报又以《百子畈村违章建筑为何多》的大标题报道过此事。现任市主管城建工作的胡运星市长于今年5月15日,6月20日,6月30日三次批示要求凤凰街办对周启煜违法建设作出具体的拆违方案,市拆违控违办公室督办落实此事。
时至今日周启煜违法建房没有拆除,百子畈村违章建房还在继续。根据市拆违控违办公室统计百子畈村2006年至2008年8月前两年共种房面积约5万平方米。
我可以提供与此相关的证明
我在山东荣成法院诉讼欠款一案 已进入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被告扬言地方保护他 谁也奈何不了他 他的两个大酒店依然正常营业就是不偿还欠款 给其他不告的欠款人打款以此阻止再有人告他 我聘请的当地律师也承认有地方保护问题 请问 我该怎样才能拿回我的钱?
05年买的房子一直没有入住,今年刚装修准备入住,发现两个卫生间上面严重漏水(楼上一用水我家就像下雨),找过楼上的业主,经过多次沟通无效(因为业主本人不住,出租给别人的,所以现在找他,连电话都不接),物业也极度不作为,一直没有给我就解决问题,请问我该怎么办?起诉楼上业主和物业吗?
我因为民事纠纷请当地律师事务所委派一位律师给我做诉讼代理.从签订合同到现在已经过去5天了,律师总说自己有案子在手没时间做我的案件,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力?有律师监督委员会之类的组织吗?我已经付清了全部代理费.
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令下达后,为达到逃避履行生效判决的目的,故意隐瞒申报资产,现在,法院已查明并取证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期间与某公司合伙做一工程项目,在此项目中占有5分之1的股份,而且陆续从此公司数次领款合计达5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经过咨询过贵网站,得知被执行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请求法
对方殴打我的家人,我路过遇到插手此事后,对方医院体检身体无毛病,但是对方赖在医院不走,并且要求派出所行政处罚怎么办?
我在湖北咸宁投资搞非煤矿山,安监局乱收风险抵押金,在停产后要求解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监局不予理睬。上诉到法院由于地方保护不受理。我该怎么办?请求帮助!
我家土地和别人家的存在纠纷,经申请仲裁之后判下来归我家所有,需要把以前的承包合同作废,然后重新办理,但重新办理时生产队长由于以前跟我家有过节,始终不给我们签字,找政府处理此事,政府又说他们管不了生产队长,不给我们签字政府也没办法!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啊?难道法院的判决只是一纸空文吗?我们可不可以直接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