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4.15办理的房产证,期限是1年。应该在2011年4.15日房产证下来。但是一直到现在开发商都说没下来呢。我那个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写着: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按下列情况处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想问一下 ,这个赔偿是指哪怕是托一天或者托一年也赔偿这么些 ,还是一天赔偿这么些。如果是一次性的话,那因为他们的违约 ,影响我们用房本这个损失怎么算
我在天津市北辰区万源星城买了一套商品房,09年3月交房,交房后开发商一直以还有一栋房子没有盖完为由,说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需要等到3年以后,这样我就办不了房产证,请问这个问题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怎么处理。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现在和我女朋友还未结婚,我现在自己已经用我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然后我想再买一套,所以我想用我女朋友的身份证买,但是由于还没结婚,所以怕以后谈不成,为房子的事情扯麻烦。我们就私下签一个协议,协议说明如果以后我们结婚,此房就作为我们的共同财产,如果不在一起,她就享受不到此房,房屋产
2000年我从亲戚手里买了一套二手房,但一直无法过户。原因是她们在离婚时,并没有明确这套房子的归属权。《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写的我亲戚的名字。以前国土局的人说,因为是她们离婚前的财产,必须要她前夫一起来才给过户。但她们离婚后一直没有联系,无法找到她前夫,所以也就一直没有过户。据说新的婚姻法
2008年我买了一套房,但后来知道并不是真正的商品房,不过开发商说可以办到房产证,他的整栋房子临街是按商业项目立的项(汽车俱乐部),当时买时看过他的土地使用证,是真实的,买房时还签了房屋买卖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同时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以通过房产分割等途径来获得产权。
您好,我是油田的一名职工,把自己在边远地区的采油厂住房借了一个户头,但是,我们之间没有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租用,并且每年给1200元,已经使用了3年,可是现在油田要统一的大规模回迁住房,租用户头的那一方现在不肯我们卖房,而且要自己买,我想咨询下,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夺回我的房产权利吗?
我们两家合伙买的七间平房,我四间,他三间。过户时,中间的那道墙该怎么划分。《他家的三间房子是原来卖家后来接的。所以中间只有一道墙,从房子外面看,有明显的分界线》
我是在2009年2月购买的房子,那时候还没有结婚,今年5月我结婚的,现在房屋房产证下来,房地产公司说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我想请问这不应该是我的个人财产吗?请问有什么办法才可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