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购车指标,购买后,不能过户。 现想卖出,但不过户,双方如何约定卖车协议,具备法律效益。
您好!我是2006年协议离婚的,离婚时协议孩子归男方抚养,20年时男方同意孩子由我抚养并重新写了离婚协议协议里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我,还找了证明人签字并说明第一份协议无效,并给孩子办理了转学手续到我妈那(我娘家是另外的城市),09年孩子要求在奶奶那上学,我妈又给孩子办理了转学相关手续到他奶奶那,孩子在奶奶那生
我想在结婚前定一个协议,就是说婚后如果男方出现外遇,或者发生家庭暴力,以及~别的道德上不可原谅的地方,造成离婚的,离婚时男方按家庭条件赔偿女方一定的金钱补偿,小孩的抚养权归女方决定,并且注明以上条件是在双方各自清楚并且各自自愿签订的情况下;在注明以上具有法律效益。然后这些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的话,在法律上
我们欠一个老板钱,想拿房子抵押给他,房子是继承的房产证已经更名得证了,可是土地证的名字还没改得,去房产局办理不得抵押,请问可以私下双方签个协议将房子抵押给他或者必须经过他我才可以将房子卖掉,这个协议可以拿去公证吗?具备法律效用吗?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抵押生效的吗?
我现在想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而这套经济适用房还未满五年,不可以正常交易,现在我和买房想做一个公证委托书,卖方委托买方对以后的一个买卖权,对于买方的风险规避,而我们签一个委托协议合同,里面备注业主将委托房屋买卖权交于被委托人之日起,业主不能行驶对房屋的所有权,如业主在办理委托书后内提出取消被委托人资格,那是做业主
姥爷家有一处公房(北京平房),目前二老都已经过世。姥爷膝下有子女四人均已分户单过。目前只有我(外孙)和表弟(新孙)户口在这平房上,姥爷过世,几年了仍然没有变更承租人。 现在平房搬迁,在确立承租人上我和表弟互有戒心。经四家长辈撮合大家同意四家均分这笔搬迁补偿,并由表弟起草一个私下协议,表示一旦承租
协议书当事人:甲方 乙方被叙述人:丙方 丁方 甲方 :XXX 乙方:XXX 丙方:XXX 丁方:XXX 今介于乙方于甲方婚前已与丁方育有一女丙方。虽丙方由丁方监护抚养,但乙方仍有探望兼顾权。为此甲方日后不得在此方面多加阻止与提出争议。亦不得有抵触情绪影响丙方的心理健康。 直至丙方满十八周岁,在此之前都将遵从此协议,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