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火车压死一名4岁小女孩,铁路部门是否有责任,有多少责任?
今天下午,4.10分左右。3名小孩(最大的4岁半男孩,其次4岁女孩,2岁半男孩)钻过铁路护栏在铁轨边上的水泥地带玩耍,一列火车驶过。结果导致:两名较大的小孩倒地,其中一名女孩当场死亡,一名轻伤。
被告是否有责任,如有责任应负什么责任(法定名称),估计要赔偿原告多少钱?
原告让儿子(儿子今年16岁)去放牛,被告去茶园帮亲戚打肥料(尿素水),被告在去茶园的路上曾遇到原告儿子,在交流过程中告诉其要到哪家的哪块地里去打肥料,然后就去了。到茶园后,被告将剩余拌好的肥料水装在桶里放在地埂上(地埂是一条小毛路,又是沟班),并去打肥料了。当被告打至中部时看到原告儿子将牛放至村组公路
我是某房子的拥有者,由于对房子进行整改,我雇佣了甲某全面承包此次整修,于是甲某就雇佣了一些工人动工,其中有一工人乙某在工作途中不慎从楼上摔下,导致重伤,住院治疗,而后乙某请求赔偿,请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民工在铁路边上做事,因火车鸣笛躲闪慢了,而导致火车临时突发停车,车站将此时上报集团公司,请问此民工在此事件中要付责任吗?要不要被罚款?请帮忙解答!
父亲晚上驾车,发生意外,如果桥梁有护栏,完全可以避免,那么,是村上相关部门没有重视老百姓生命安全,是否有责任?
律师们,你们好! 我是湖南新化人,在今年的9月23号,我姐姐跟我堂姐夫一同去广州,是在安化火车站上车,我堂姐夫先到火车站,帮我姐也买了一张下午3:20到广州的火车票,由于我姐在家担误了一点时间,眼看就要赶不上车了,所以就从以前的老进站口(现在不是进站口)进站,这个进站口在平日,每天大约有四、五十人过路
8月26晚住某旅馆,结果身上的800现金和电话都被一扫而空,报了警,可是到现在派出所连一个处理结果都不给我,找旅馆老板,他说我已经被处罚了,不可以在赔偿我,我该用怎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我的合法权力?(备注:门里面没有任何可以用来反锁的工具,入住该旅馆时,老板也没有叫我拿出身份证登记)
我的一个亲属在一次车祸中死亡,在发生事故之前他和一个朋友约的中午一起吃饭,两个人都喝了酒,他的朋友还开着车。他们从中午到出事前都在一起,最后他朋友驾车往郊外行驶,途中撞上一颗大树,车毁人亡,两个人都死亡。交警出现场的时候就告诉我们双方家属是驾驶员全责,当尸检、验尸报告出来时候也是确定驾驶员100%的责任
我哥哥前几天晚上骑摩托车由于证照不齐。被交警拦下,被扣车,发生口角,情绪激动突发心肌梗死,现在住院抢救。问:交警部门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