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保定一家国企校办中学的教师,1992年参加工作,与企业签有劳动合同。2004年考上研究生,企业要求我辞职或继续工作,为深造我选择了辞职,并未写辞职申请,而是直接办理了各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当时企业正在改制当中,多数辞职的工人都获得了经济补偿金,但是人力资源部却以中学等部门正在等待推向社会,因此不参加改
你好,我单位自2008年法院宣布破产,对职工的破产补偿金标准是每一年工龄补偿1295元,可资产2010年才除置,这种情况对职工的补偿是按2008年,还是2010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变相减薪让我自动辞职,那还有补偿金吗?我的职业是工程师,现在年薪是50万元,合同到2012年到期。但是最近公司总是变相的减少工资,主要就是找借口说我做错事要求罚款。其实他们就是想要让我自动辞职。如果是我自己主动辞职了,那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自动辞职是否有补偿 、自动辞职有补偿吗、 辞职报告、 辞职
我与现在与一家上市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若辞职,我该如何向用人单位补偿。是辞职前、辞职中、还是辞职后?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因为有可能在竞业限期内我还会到相同行业工作。作为上市公司,商业秘密是算公开的吗?若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金,我又进了与用人单位同行业,我算违约吗?
我是唐山市古也区一服装厂工人2001年办理停薪留职,当时单位说办理停薪留职,就必须办到退休年龄,留职期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部自己交,单位于2010年10月宣布破产,又于2011年3月21日贴榜宣布按贴榜上的工人领取金额数为准,7日内为期,可以上访和告状,过后于4月8,9,日为领取买断金并当场签字,单位说留职期间这几年不给钱算工龄
我是唐山市古也区一服装厂工人2001年办理停薪留职,当时单位说办理停薪留职,就必须办到退休年龄,留职期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部自己交,单位于2010年10月宣布破产,又于2011年3月21日贴榜宣布按贴榜上的工人领取金额数为准,7日内为期,可以上访和告状,过后于4月8,9,日为领取买断金并当场签字,单位说留职期间这几年不给钱算工龄
我从1998年开始在单位工作,到现在已经连续工作13年了,现在单位共给我缴纳了2年零4个月的养老保险,单位今年未给续签合同,理由是单位迁移,让我写出书面的辞职材料及要求,我的问题是:1.我没有足够的证明在单位工作了13年,但是确实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我提出辞职申请的话,能否要求单位为我补交前期近11年的养老保
我06年3月1日应聘上班 试用期2个月 06年4月30日至07年4月30日签了一年合同 到期后又续签了2年的合同(这份合同找不着了 头一份保存着)08年9月辞职 原单位07年至08年的养老保险给交了 08年4月至10月的医疗保险给交了 从我应聘上班到离职间原单位未给交的医疗 养老保险 我现在要求原单位补偿 按劳动合同法是否过了期限?能否
请教老师一个问题:在一个单位续签了N次的劳动合同,连续工龄已数十年了,最后一次是07年继签的劳动合同,要求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单位只给签了几年的。现在单位要外迁了,生产要移地进行了。因为是生产地变更了,合同内容有变,才迫使我不做的。更何况,年龄不小了,不做其实也是无奈的选择。综合考虑,如果我不跟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