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去年9月在一家电器公司上班,职务是管理库房(产品是家电主要工作是负责产品入库和出库)试用期间因待遇过低故提出离职(11月底),并按要求办理了正常离职手续,最后等待人资通知后离开该企业,(12月初)同期有2名同事未办理手续先后离职,今年1月份该企业在对库房盘点时发现产品缺少价值4万元,也没查出问题原因。(前期在岗时并未出现产品丢失,离职后企业才说有产品丢失)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查实由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建议员工和企业自行调解,但由于企业要员工赔偿故没有达成协议,企业随要向法院起诉,请问:法院受理后会以什么名义起诉?在没有确实证据下,法院会要求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产品损失吗?像我在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后,企业起诉本人,那么我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员工经常迟到旷工使项目发展延迟,企业收益减少, 这算不算员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如果企业以此告员工,企业胜算多少?
没有劳动合同员工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需要我赔偿吗 老板扣了我4000工资 我还能要吗 如果赔需要陪多少比例?损失是3万元
我司生产服装,员工A负责产品外发加工,A合同在2010年12月8日到期,中间口头说要离职,公司要求A等公司招到人交接再离职,可是A员工于2010年12月31日未交接任何工作事项,自动离职。A员工在公司负责生产加工的后半部,在12月操作过程中将公司的样衣丢失一件,据A所述是发给外加工厂,加工厂丢失,公司无样衣无法对产品进行
我在办公楼工地管理现场施工,我们公司这个工地只有我一人。工地一批材料被盗,价值1万多。不知道该如何赔偿?是否会全额赔偿?如果我辞职又会怎么样?我进公司后从未看过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也没有签字。 我们公司是分包。材料就锁在正在建的楼中一间屋子中。晚上被偷,锁被敲坏。我觉的我没有重大过失,顶多就是看管不力。只
我公司在2010年的10月份参加广交会,我把一万块的订金给他了,让他去买火车票,这个人是和我们公司好几届广交会合作下来的了,是老一辈的员工遗留下来的,好几届广交会都让他代买火车票的,没出过事情,可这次不仅火车票没买到,而且那一万块的订金也还没还给我们公司。请问这样的事情,员工该全部承担责任吗?公司应该承担
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我公司偷税为名没收财务一切手续、导致我公司停产停业、我想打国家赔偿官司、赔偿是否从停产停业开始计算?
我在一家门店上班,还是实习生,因为违规操作,私自用自己的卡给顾客优惠,给自己积分,被公司查到,因为进公司上班时签了一个好象是员工造成公司损失的话要赔钱的和约,具体内容不记得了。现在公司要求我赔偿优惠的钱,说我没证据证明钱是优惠给顾客了,要我赔1700快,我一个月工资750请问公司这么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那
我们这是一个新开的服装店,一起有4间门面每个班只有2个人上班,人手有点不足,我们也向经理提过意见,但是老板觉得新店生意不是太好为了剩钱一直不招人,现在小偷偷走了一件原价1680的衣服,这样的衣服进价只要4折左右,但是老板要我们按照100%赔偿,给顾客都可以打折,有些税局官员甚至可以5.6折,说全赔是为了提醒我们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