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上保险(也没有保险金返现),某月因获奖金工资总和介于2000~2300元之间,若公司强行扣除个税,合理吗? 据我所知,应纳税所得额须是实际工资减去保险所缴金额之后剩余的金额。
您好! 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怀孕的缘故,我得到从现在开始到宝宝出生以及哺乳期一年的18个月的工资赔偿,共计30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赔偿。我在此公司的工作时间是1.5年。 请问这笔钱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对孕妇,个人所得税上是否有特别的优惠政策呢? 谢谢您的帮助! 不胜感激!
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在异地从事第二职业,在原地已交纳养老金,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是否要提交
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在异地从事第二职业,在原地已交纳养老金,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是否要提交养老统筹金相关手续。
商铺门面系按揭购得,每年要还按揭3.8万元(其中贷款利息1.8万元)。这是财产取得时的实际支出费用。 门面出租收入为每年6.58万元。 问题: 1,投资支出是否可以扣除? 2,如可以扣除,是按揭贷款本息全扣,还是只能扣除1.8万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