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满18岁和我对象发生了性关系她怀孕了她家里要告我强奸我很苦恼
我和她除了4个多月对象,在这4个多月中发生了5次性关系(双方自愿),后来那个我对象怀孕了!他家里人知道了要我给她家1万块钱。要不就上法院告我
我1993年12月4日生人
她比我小两岁
我想请问她家告我,我这个属于强奸罪么?
而且我的朋友们都知道我俩在处对象。
如果她家告我我是索赔还是得负刑事责任!
求求各位律师叔叔了 帮我解答下
那个女的在家里人的教唆下一口咬定我是强奸她
如果我没有刑事责任能帮我列出是那条法律么
谢谢叔叔阿姨
去年6月与她认识 之后便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当时并不知道她的年龄,一直到10月份怀孕去医院检查在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后来不知道被公安局的盯上了 并且已经立了案 说我是强奸犯 还要抓我 。幸好我不在家。不然做了冤大头了还不知道呢 。正题 现在都有女儿了 她不怪我 她父母也没有怪我。 像这样的话 如果公安局的抓到我 能判我
双方都是未成年且双方都是自愿发生性关系:是男方提出来的:但女方一口答应了:也就是双方自愿:且女方已满14岁 男方已满16岁 如果女方报警了会怎么判? 继续专家的意见
女孩14岁了在校上学,喜欢上自己的老师,多次发信息打电话聊天。主动找老师去家里发生关系,事后家长发现女孩子话费太高,调单子出来逼问女孩和谁来往。女孩说是和老师,家长找到老师就要10万,不给就让这个老师没工作。老师就给家长一半,一次不行两次,请问是不是构成强奸了,赔偿是怎么算的。如果继续这样要挟是不是敲诈
我朋友前天在与同事聚餐是时,晚上9点左右在司机的陪同下喝醉酒送其喝醉酒女同事回家。结果不知怎么的,被带到咯酒店,而且开房时,也是我朋友的身份证。随后发生了关系,但是我朋友自己也不确定自己是否与其发生关系。我朋友是当天晚上11点多被自己的司机送回家的。第二天这个女生叫来自己的舅舅与我朋友私了:要他赔偿15
一夜情 原来不认识 当时两人都喝了点酒 ,回女方家发生了性关系,男方身份证被女方扣留 第二天女方说要1万元私了 不然告男方强奸,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我和一个17岁的女孩子谈恋爱,并且有过性关系,致使他怀孕了, 后来分手了, 她现在就拿怀孕了找我要钱,说要上法院告我威胁我,请问我犯法了么? 他还说在法官面前说我是强奸他,但是我们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的,
是在自愿的前提下。 请问那名男学生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另,当男女二人发现意外怀孕后,最后男方家长私下带女方去做人流,而在此之前却并未及时告知女方家长知晓。直到人流完毕以后女方家长才知道女儿意外怀孕的事。又请问,男方家长方面,有触犯法律吗?需要承担甚么责任吗? 二个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