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早晨,我出门上班去吃早点,刚走到饭馆门前就被饭馆二楼住户家的阳台外贴瓷砖坠落砸伤,当时血流不止,刚好同事上班路过此地发现我是这个样子就给110打电话报警了。110接警后到达出事地让我们先去处理伤口,该住户也去医院给我处理了伤口。到今天已经7天了,下午到医院拆线发现伤口没有完全愈合,还有一点渗血。在线找您是想咨询一下这起意外事件是否够得上意外人身伤害。如何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我是一个农村初中的老师,我们班有一位学生2年前检查出来时慢性阑尾炎,医生当时建议保守治疗,所以家长为他采取了药物治疗,去年药物治疗效果不好,就进行了手术治疗。保险公司以治疗不当为借口不予赔偿,这样合理吗?该学生每年都参加学校统一办理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
我以私人名义(无资质)承包了一个公司的工程,朋友介绍了几个工人到我这干活,其中一名工人意外摔伤了(下梯子的时候地面滑,没有做防护措施,他腿脚本身有点不方便),请问公司,介绍人(只是介绍工人,不拿报酬),我,还有受伤工人需要承担责任吗?赔偿比例各自是多少啊
我们单位(事业单位)请了个体户(无营业执照,发票找人代开的)安装活动房(包工包料8000元),无合同(口头协议)。施工期间,个体户老板意外从人字梯摔下,造成大腿骨折,长征医院做了内固定。现在对方请了律师准备找我们单位赔偿(18.8万元,可以一人承担一半)。 我是单位当事人,我认为如果最后法院判定单位只赔
家里请客吃饭,一亲戚买了一封鞭炮请另一亲戚帮忙燃放,点燃前已向附近人群说了注意安全,最后有一个炮尾炸到了一个背对着放鞭炮地点的亲戚的眼睛,事情发生地点是在门外的路边,现在被炸亲戚要求我们家全额赔偿医药费,否则要上法院,请问这真要全额赔偿这么多么?谢谢
一群学生在学校组织铲雪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一个学生的铁锹弄伤了另一个学生的下巴,当时受伤的学生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双方家长都赶到了医院,班主任要求受伤学生家长报案(学生集体办有意外伤害险),但被拒绝了.一个月后,受伤学生家长要求对方家长拿出2000余元(包括下巴缝针手术费,每次换药的交通费,在药店购买的其他药品).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