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私营企业,国家规定劳动节放假3天。我们公司劳动节只放2天假,在4月30号-5月2号3天之内选择2天来休息,剩余一天正常上班。并且不算加班工资。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是不是合法的?可以对公司提出要求吗?
我原在一个国营工厂工作.1998年的时候因企业经营不善所有职工全部下岗,工厂承包给原厂里的一位领导,只留下十来个工人上班.而其他人则像放长假一样回家,每月无任何生活补助,包括社保也从未交过,但是县里的相关部门至今尚未批准该企业破产.至今未给任何说法,请问这些职工是否可以申请赔偿?以及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如果个人
我们公司是单休制,2011年的五一五月一号和五月2号放假,星期天正常上班,星期3正常上班,这样的休息
我们公司是单休制,2011年的五一五月一号和五月2号放假,星期天正常上班,星期3正常上班,这样的休息方式是否已经维权,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是个学生 五一之前一个销售店的经理和我口头说明 五一期间我到其店干活 可30号晚上打电话 对方称我给他打电话说自己不能去了 可是我一直在等干活的电话 并未给他打这样的电话 再次打电话询问 对方拒接 致使我五一无法回家 请问我怎么办???
按国家规定五一有三天假,五一是正规假,本是51的星期天换到52休息,所以三号上班,可是我的工作平时不享受星期天的,所以领导说我不享受30号和2号的假,只算51一天假,请问是吗?
跟男友同居一年多,五一去民政局做结婚登记时才被告知他有结婚登记记录,在工作人员面前他还想侥幸蒙蔽居然否认,回家以后被万般恳求才拿出离婚证,发现跟我同居的前半年期间还未离婚,这期间他的欺骗和行为算不算重婚罪?如果现在不起诉继续容忍的话,以后是不是就没有起诉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