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工作10月有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待遇不合理,想要辞职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从2009年9月至今,有10个多月了 1.从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做两个甚至三个岗位的工作,却只领到一份报酬, 没拿到公司曾口头承诺的补贴。 2.从2010年2月至6月还是做两个岗位的工作,由于工作量不断增大,而没得到相应报酬,在这期间多次向公司要求给予合理的补贴,都被拒绝了. 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已
请问: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有没有强制性? 即是否所有企业都必须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具体的法律规定? 我找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没有找到“必须签订”的依据,只是可以签订。
单位的一个部门被承包给私人了,在单位里签的合同还没到期,现在单位把我安排到另外一个部门(工资按原来的保持三个月不变,但工作时间增加,实际是还降低了工资),我不想去,因为工作内容和性质发生了改变,且待遇降低!接收的部门说现在人手多出来了,三个月后就要么降低工资和普通员工一样(我现在是部门主管级)要么自
骨折后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为由但科里递交的解聘人员申请表中的内容123点都是陷害不符合实际对我的伤害很
我在职时要求给核对加班费、可是没想到科室领导拍桌子骂人。不但不给反而来气、我因为他知道我有血压高。有病有加也不给休、我有病更是不能上班时。我休息他就说当我况工、就向这次2009年11月24号骨折26号就申请解聘、30号就叫我走人、还说我违反规章制度不递交病历等、我有电话和亲自到科里请假。可他们说我没请、擅自休长
2006年本人向公司(区直集体企业)写辞职申请,但是本人没有接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同意的文件,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目前本人的档案还在原公司。请问本人写的辞职申请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试图证明不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我的问题,如何处理?在单位干了快3个月,被无故辞退,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在仲裁庭审中,用人单位试图证明不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我的问题,事实上,用人单位根本就没有找我谈过话,现在出问题了,以各种理由推脱,提供了几份没经过我签字的文件,还说我没有提供简历上载明的培训证书
公司于八月底终止了我们一批人的劳动合同,(在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及协议)目前还在公司上班,但人事档案资料调往了漳州的一家公司,我们不同意重新签定第二份合同,因为第一份还没到期,到目前为止的情况是我个人在厦门公司打卡上班,其他同事已在漳州上班,同时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签订了第2份合同,工资都由平和公司
2007年3月在某单住入职担任保安,单位签劳动合同、无社保、在2009年12月30日内未起诉双倍,单位每年拒不补签劳动合同,就偿实终身要约的权利及双倍工倍工资的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