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委托书由非产权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及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我哥口头委托我卖他的二手房并交给我该房的产权证,我与买方签订了该房的买卖合同并收取对方订定金2万元,附有违约条款。眼看最后成交日期快到但由于寄回的委托书我嫂的身份证件过期而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我哥不承认该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吗?是否要承担及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已经违约近1000天,照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我和开发商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按:出卖人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赔偿金。请问:赔偿金是按开发商到产权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如果开发商超过约定的时间了是按开发商到产权处登记备案的时间算违约金呢还是按我们拿到产权证的时间算违约金呢?我们有很多人起诉的都要求按拿到产权证的时间算但法院判都按开发商到产权处备案那天算的不知道判的对不?希望明白人给指点一下,(我们是按照统一格式只是约365日内)急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180 个工作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180 个工作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能否约定在交付使用后经综合验收合格后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经综合验收合格后备干部36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这一约定是否合法?
婚后,一方买房,出首付并还贷,产权预告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女方在生活期间不承担家庭任何责任,离婚后房
婚后,一方买房,出首付并还贷,产权预告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女方在生活期间不承担家庭任何责任,离婚时房产怎么分?我需要什么证明来证实房款一切费用由我来支付的。
因开发商没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产权房证(2011年9月至今)
因开发商没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产权房证(2011年9月至今),所以没交物业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同一公司。欠物业费和滞纳金6574,被起诉,请问我会被判支付这笔钱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一条是规定在180天内由房地产商对房屋办理权属登记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一条是规定在180天内由房地产商对房屋办理权属登记,这是不是就包括交契税,开契税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