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一套私房,且为户口所在地和唯一居住处,其女及外甥、其大儿及全家的户口与老人同处,但后两者分别在别处有住房,小儿及全家分住在外,户口独立。在几年前动迁了,近期老人也过世,这两套房分别为女儿和大儿占有,理由是动迁安户口,而户口在外的小儿无缘所得。请问如此是否合理?
我与前妻95年协议离婚,婚前自造小楼一幢,儿子由我一个人护养,我和儿子住在小楼中,离婚时小楼中的一间房子归前妻所有,我和儿子的户口在小楼内,前妻户口不在此,今年我们这里动迁了,请问我前妻能否分到房子?
我与现在的老公的二婚,但他做的生意我不怎么过问,但我也没有上班做事,每个月都是老公拿家用回来给我用。我有一个儿子七岁了,他也有一个八岁的儿子,我就是想问一下,我没有做事,也没有积蓄,如果有一天,我们离婚了,在我们结婚后他买了一台宝马车,还开了一家洗煤厂,但也欠了不少外债,我们怎么分这些东西呢,我有姿
五年前我在农村买一处房包括山和田地,当初不允许城市人过户,所以就通过大队和邻居当证人写了终身承包转让合同。后来我转为农村户口,房照已改成我名,但山和田地名没改。有山和田地的转让合同。如今政府开发,请问这赔偿钱,我能不能拿到?原卖家是否有权要到山和田地的少部分赔偿钱?
我是城市人五年前在农村买了一个房 带山 和田地,由于城市人无法过户,所以当时就通过村大队和邻居作证写了个转让合同书。现在我户口已转入农村,房照名也改到我的名下了,但山要和土地证没改过来,最近政府要动迁包赔。请问这些山和地的包陪钱 原来那个卖家还能要回去吗?还是我分大部分,他会占小部分?
夫妻婚后买的一套房产,上面写的是丈夫的名字,如果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岂不是违反了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即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呢?这个时候该如何理解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原则的关系呢?谢谢!!
2011年四月因修道农村平方动迁,房子是在老人旧卧盖得,院子也自己在老院子扩建的,我的爷爷奶奶死了好几年了,现在动迁了都来要来了。应该分吗?咋分?
有一处门面爸爸原打算在我们婚前将它过户到我和妹妹名下,由于时间等原因现在产权证上只有我妹妹的名字,我的原打算是时间等方便的时候把我的名字加上去。不巧现在我和妹妹都结婚了,我的名字还没加上去。门面是在妹妹婚前过户的,现在如果加我的名字怎样操作才能确保门面属于我和妹妹共有而妹夫和我老婆没有产权呢?再一个
有一处门面爸爸原打算在我们婚前将它过户到我和妹妹名下,由于时间等原因现在产权证上只有我妹妹的名字,我的本打算是时间等方便的时候把我的名字加上去。不巧现在我和妹妹都结婚了,我的名字还没加上去。门面是在妹妹婚前过户的,现在如果加我的名字怎样操作才能确保门面属于我和妹妹共有而妹夫和我老婆没有产权呢?再一个
请问婚后购买一辆汽车,但款是由原告父母出的,原则上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可不可以由原告父母出面写一份赠予合同说明这个汽车是归原告所有,而被告没有权利分割? 谢谢回复的律师们,车辆登记的是被告的名字,但是可以出具由原告父母出资的银行证明,然后再写个赠予合同这样有法律效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