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定了五年的劳动合同,但是我现在想解除合同,不知道可不可以
单位现在称厂子工作忙,但人手不够,强制要求我们每日工作十六个小时,强度强大,已经半个月了,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但是先前我与单位签定了一份五年的劳动合同,当时说不签就不给开工资,现在已经过去两年了,我现在想与这个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知道是否可以,不知道厂子现在的做法是否违背了劳动法,我可不可以保
与公司签合同时签了一份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规定培训日期为2009年10月12日起到2010年06月30日止。现在公司要把培训时间延长,总的培训时间大概要一年多。我现在可否根据这一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赔偿培训协议规定的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公司对我的培训费用?如果可以的话,有哪些法律依据?请回复详细一点,谢谢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另一家单位上班,可不可以和其签劳动协议。
我在同煤集团工作,目前招聘在一家公司,可不可以和现工作单位签劳动用工协议或其他形式用工协议,以什么形式。
各位律师,公司在与我签定合同时,在合同上是每月7日发放工资,可是每次是都要延期到20号左右才发放工资,我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可以解除,那如何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呢! 请指教。
我在一家饲料厂工作快7年了,想跟公司公司解除合同并申请经济补偿金,哪位律师帮我看看以下列理由解除是不是行得通.1,近来每天工作都有12个小时,1周就休息1天,但加班费公司到是按时计算的;2,进厂7年公司没有安排过体检,饲料厂灰尘比较大,还经常接触到一些药物,工作岗位边上有三台电脑和一个大的电气控制柜,里面有大量以万根计
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会保险,我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获两倍赔偿。
我是2004年7月在一家工厂任喷漆工,一直到2010年7月。油漆应属化工范围之内,一直以来没有进行职工身体体检。由于工价和其他相同工厂的工价相对低,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10年7月我要求解除了劳动关系。其中有一个问题是:整个喷漆车间的一切都交给了我处理,工资为计件,其他工人的工资为我代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