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佛山市三水区蓝湖生态休闲酒店有限公司的一名已辞职员工 但公司现在以签有半年协议不到半年辞职为由扣了我们的工资作为违约金 我是2010年10月20入职的 那时酒店还未开业 交了200元工衣费 但收据上写的是培训费 于2010年11月1日培训过关后签了 协议时间半年 签的时候是说以签立日为准 协议上面说是酒店开业后半年内不得提出辞职(2011年3月18日正式开业) 如若离职得扣回开业前两个月的保底工资7600作为对酒店的赔偿 我们在2011年2月24日递交了辞职书 问过部门经理说不用扣钱 并且公司也受理了辞职 在2011年3月24日办理了辞职手续 当日要求结算工资财务说工资要等下个月15号作好考勤和报表一起发放在卡里的 我们就没多想 直至2011年4月13日做出考勤同事说没有我们的名字 打电话去问 经理只说有点麻烦叫我们等 15日其他员工都发了 我们的还不见到帐 又打电话 他说已经跟上面的领导老板交涉 叫我们等他回复 等了两天不见有音信自己去了公司 财务说不收到行政部门的通知不予发放 打电话给酒店副经理 她说不知道这事 说部门经理昨天才和她说 考勤报表都没给我门们几个做 工资发不发她不能说 要等做好考勤在通知我们又叫我们等 等了三天也不见回复 自己又打电话去她说做是做好了 你们的工资够扣违约金就有的发 不够就没的发 工资才3120元 .......这样转来转去不就是不给发么 觉得好冤啊 那时问了又说不用扣 现在就像个皮球踢来踢去 说这个不知道 那个不知道 我们拿着协议去了法律援助中心 里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那协议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而且也没给签劳动合同和买社保 工资是可以拿到的 但我们这样同公司说 他们就是指着协议说不到半年不给发 说协议也就等同于合同了 而且那时公司没开业没拿到牌照买不了社保(注册日期2010年2月10日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8日) 说去劳动局也不怕 2011年4月26日申请了劳动仲裁28日受理了 到6月28日才开庭 我是想问 因为不知道他会不发工资所以跟酒店有关的所有证据资料都没有了 同事证明 开庭那天不准她们休息出庭做证怎么办 那个就约定服务期真的是违法的吗 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为了几千块钱到处跑 如果到时拿不出什么证据公司又是合法的 那我们不是还要赔偿他钱吗 ` 希望能得到您的专业解答和帮助 万分感谢!!!
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单方面撕毁公司与我的协议、少发7年基本工资、不办医疗保险的争议
我是西安某高校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岚玉,98年我47岁,当时的公司经理以“劳司(98)第4号”文件的形式通知我“离岗休息”。该文件明确写着:“岚玉发基本工资180元,其他事项按规定办理,直到区劳动保险处办好养老保险手续为止。” 但是,到2000年3月,公司换了经理,由于新经理不肯继续执行公司原有的决议和承诺,就停发了
我在某保险公司参加“新人专员组训培训班”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和实习,培训前签订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和如不工作满期需缴纳违约金等事宜。但是在去培训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培训结束后一个月签订的劳动合同 ,可是工作之后发现总加班,自己身体不适合,想辞职请问需要缴纳培训费用么?
续约合同等于3年前书面合同约定工资但少于口头约定实发工资是否可以拒签要补偿
3年前合同上约定工资5000,口头约定8000(另外3000每月与工资同天分开打入工资卡中,可从银行打印收款证明),现续约如果公司提出合同工资5000,另外3000减少,是否可以拒签,并要求按6年的工龄要求6×8000补偿。
您好:我09年8月代理了某公司的影视版权维权业务,协议中要求我向公司缴纳50万元的维权收益保底费,请问这笔费用在法律上属于哪个种类?能不能退给我?谢谢
已签订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可以在不交违约金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吗?
我和一家企业在2010-12-26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从2011-02-12到2015-02-12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违约方要向对方赔偿8万元的违约金。我先去上了3天班,发现工作情况不适合我,请问,我想解除这一份劳动合同,需要赔付8万元的违约金吗?
补充协议和合同正方有冲突,我还可以按原来约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当时与客户谈好,我公司派去的服务人员每周休一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也可以休息,但行业合同上正文写着每周休半天加国家法定节假日,鉴于此我们就在另一份补充协议上注明每周休一天,当是考虑只需要修改每周休息时间所以就没写可休国家法定节假日,现在客户反口不承认当时承诺可休国家节假日,只能每周休一天,如果休法定节假
之前和之后都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工资赔偿吗?需要补签劳动合同?
个人起诉单位违法解除,并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讼中由于碰到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和之后的关系都可以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赔偿吗?需要补签劳动合同吗?现在法官说合同期内的可以保护,但是合同之外的赔偿需要重新仲裁,诉讼。但是合同期之后的延续的劳动关系是在诉讼当中产生的,根据法律可以应该可以合并审理,那为什么
合同中有约定:公司整体调整时可以调整我的岗位,及岗位相应工资,后来公司有意降低工资逼我走,怎么办
进公司3年,公司一直没与我签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保,为了工龄连续,我自己在街道缴纳社保的,现公司要我签合同了,也不补金给我,合同中有条款:公司整体调整时可以调整我的岗位,及岗位相应工资,后来公司有意降低工资逼我走,怎么办? 谢谢老师!可公司是私企,没职代会。现在公司要调动我岗位并降低工资(该岗位工资低
员工xx因另有发展,申请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聘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属本人自愿,保证日后不再以此事主张权利,公司给予补发11个月的社保金;400X11=4400元,收款离职后将与公司完全解除聘用关系,且离职后所从事任何工作将与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