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因水泵掉落一事,遭遇私企法人代表敲诈勒索、诬陷。 1 该企业起初以罚款处理,强行扣除200元工钱,事过半月后非法辞退本人。但工钱要到下月才给。时隔一月,本人去领取工钱时,被告知:“被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000”而不给。本人报110求助,才拿到1400元,还有扣发的同工种工资1200元,加班工资600元未给。此后,以同一内容改2000元为5000元起诉,把同一事改说成“水井报废”。在起诉的证据材料里,有一份《价格鉴定》内容捏造事实诬陷。事实中使用一吋镀锌水管,报鉴定的是Φ168镀锌水管,价格相差非常大!一个是6--70元/根,一个是6-700元/根。该事件全都是该私企法人代表和其表兄弟所为难道这样也不构成犯罪吗
是这样的, 我以前的一个生意合作伙伴,几天前带着几个彪形大汉,拿着以前我和他的一份股份转让协议,找我索要50万元。并殴打了我,我当时报警,但因为打的不重,警方只是口头警告他们。出了派出所,他们不让我,把我挟持到一个西餐厅,说不给钱就要砍我,逼我写了一份协议,要我在一个月之内给对方10万元。 我和这个
我和朋友一起喝酒,喝多了两人发生矛盾打了起来,我把他鼻梁打错位了。鉴定了轻伤害。我去他家协调赔偿事宜。他家人威胁我说要么拿10万要么就一到三年判刑,我还有正式工作如果判刑工作也没了。我很担心。现在无法谈拢,要经公。我想知道他家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难道对方漫天要价,我也要给吗?这里边有没有什么
我亲戚作为中间人,介绍一卖黑发票的妇女给一团伙,企图从中勒索些钱从中分赃,当他发现事情将要发展成绑架时,他想从中退出,他也逼迫被拉上车,中途装作晕车下车。团伙将那位妇女拉到偏僻地方向其家人勒索50万未遂,对妇女脱掉衣服,只穿内衣,在室外受冻。请问律师我亲戚犯罪为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主要是量刑。
一事主和一个朋友在游戏厅内玩游戏,事主朋友认识游戏厅内的一个男子,后事主与该男子聊天,在聊天中那个男子问事主是家哪里,但事主不肯相告,而那个男子认为事主太“串”(嚣张的意思—),于是打了事主两巴掌,而事主朋友跟那个男子说算了,不要追究下去了,但是那个男子不肯罢休,要事主拿三四十元才肯放事主走,事主称
我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合同约定在租赁的土地上搭建蔬菜大棚。在搭建的过程中,村委会要求搭建的温室在被征用时的补偿费给村委会50%,否则不让搭建,我认为村委会的这种行为属于敲诈,也侵害了我依法租赁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便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
事情是这样的: 我怀疑我的同学校的女孩子偷了我手机,开始我没去找她问清楚.事发一年以后又碰到了,一天晚上和一群朋友在酒吧碰到那女孩子,我记以前怀疑她拿了我手机,我就随口跟我朋友说怀疑她拿了我手机,我朋友让我去找她问清楚,因为事阁很久我怕在去问也不会问出什么来,就算了没有去找他。我朋友找她过来谈了下但是没谈手
我有个下属进公司前交了5000元保证金,后来他不干了,我把钱还给了他,但当时他没把保证金的票据给我,说改天给我,可是没过几天他又来问我要钱说拿出2500元就把保证金的票据给我,不然就去劳动局告我没退回他的保证金,请问这件事属于敲诈勒索么?如果是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