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1个仓库,面积是按实用面积×15%+实用面积算的,说这样是建筑面积。现在对方又要算一个公摊面积这样合理吗?
我想咨询一下: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公摊面积的约定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有没有强制性列入购房合同条款?我的购房合同是在2010.3.26签订的,当时合同中没有约定。现在感觉公摊比例大于当初开发商宣传的得房率(我保存有当时开发商的宣传彩页,彩页中有注明得房率)所以觉得在公摊比例上开发商欺骗了我。我该怎么处理?
买房子之前,签了一份协议,上面写房屋面积约104.5㎡,但是现在房子下来了,面积是110㎡。开发商让我补交其余房款,但是已超出3%,我说我只支付3%的钱,其他超出部分由开发商支付,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我家红本上面宅基地面积与实际情况不一样,发生纠纷怎么样解决。
我家房子建于1988年,在1993年发红本量地的时候在本家人不在的情况下,将我家地测量,并且发红本。其中没有测量应该有的滴水,也就是说测量面积比我家因有面积小。按红本上面说我家墙外就为别人家地方,现在我家在原墙建房,对方不允许我家下雨流水。请问当红本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时候因该如何维护权益。
请问,把两家阳台之间的平台(公摊面积)打通,占为已用,私自改成私人小花园,应该怎么解决呢?找物业物业不管,街道也不管,派出所管不了,打官司能解决这个问题吗? 因为打通的关系,而且在平台上修上许多不锈钢花架。所以我家阳台变得很不安全,请问我可以以哪些理由向邻居提起诉讼呢?我希望能变回原来的格局。也就是
我是沈阳市铁西区肇工南街11号楼(一下简称11号楼)居民,铁西区政府于今年2月份为沈阳市铁西区卫工街-肇工南街建设大路以南的居民召开了动迁会议,2月28起开始签订动迁协议。 11号楼,是58年的苏式建筑,俗称“筒子楼”。目前存在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房屋产权所有证》所标注的居住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而铁西
在中介合同订立的交房日期以前,邻居家的东西摆放在我家的门口,购房买家认为没有达到完全将房屋交与他,拒绝收房,但是房屋已经过户,我家需要承当责任么?
我和邻居共用一个垃圾道,非典时期,物业把垃圾道封锁,后来装修时我把垃圾道打通一部分使用,当时物业及居委会都是同意的,今天邻居说占用了他家的垃圾道面积。他家是在我家前装修的,且自己封锁了自己那一免的垃圾道,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划分垃圾道的面积归属?如果他家再次装修时破坏我家垃圾道的面积,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