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公属再婚,婚期应该有十年了,再婚后公公单位分房,他自已全额付款购买房子一套(现价大概值80万左右),后婆婆一直未承担过家里的一切开销,且从2007年起,她就离开家,对公公的生活起居不管不问,只是偶尔回家取些东西,再走。请问,这套房产她有多少权利可以享用,如果公公起诉离婚,正常情况下会分给后婆婆多少财产?谢谢!
1,有证据证明《汇款单,对方签字的提款单,还有银行的资金走向证明》是我婚前出钱买房,但我委托妻子婚前去买的房子,因此购房合同在婚前,产权证在婚后都是她的名字,我们现在要离婚,请问房子会如何分割??? 2,我们有协议将此房作为共同财产,双方签字啦。但产权证没有变更,仍然是妻子的名下,我们现在要离婚,请问
男女双方为二婚,婚前男方交首付15万买了一套住房,婚后女方先还了5万,房产总价35万,然后共同还贷,这时离婚房产该怎样分配,另外男方有一男孩已满16周岁一直同男方生活,孩子有权分割房产吗?
我父母为弟弟婚前贷款买了婚房(房产证也是父母的名字),期间首付和还贷都是父母所出,弟弟夫妻没出一分.婚后夫妻又把该房卖掉后买的新房,所卖房款除还掉贷款外,其余付掉新房首付,由于再付后期的房款不够,所以就以公积金贷款的名义把新房的名字登记在弟弟的岳父名下(处于双方的信任当时就没有写下任何出资证明),后来弟弟又从爸
本人现在和妻子离婚,我是被告,原告要求离婚,分割房产,本人有一套房产,本人60岁,这个房子是我和第一任妻子结婚的时候取得得福利房是在70年代,第一任妻子去世以后本人在2001年结婚,也就是现在这个妻子,房子是在2007年买断付了5万块,算的工龄是我在2001年以前的工龄,现在她认为房子产权有她一半,我认为房子的使用
我父母有红本安居房各占一半产权,后两人离婚,在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中明确: 1.离婚后母亲将其一半产权划归我所有 2.父亲承诺其二分之一产权指定我为唯一享有继承权。 几年前我母亲去世没有立遗嘱。现在我想把房产证上我母亲名字替换成我的名字,有如下问题: 1.我可以凭之前财产分割协议直接去房产登机部门办理换
她在婚内与他人生于一子,已6岁,现提出离婚,存款已私自转移,只剩唯一的房子一套,请问房子怎样分割?想知道法律有明确规定吗?
婚后,我的父母付的首付帮我们定了房子,由于是期房,房子没下来,产权证没下来,这时我们感情出现问题,我的父母决定拿钱还贷,这个房子就算给我的,房产证写我的名字,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什么样的声明能保障我的权益
婚后,我父母付的首付给我买了房子,产权证写我的名字,还贷也是他们还的,现在还没还完,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离婚的话房产怎么分啊,如不想成为共同财产是不是写一份父母给付首付及还贷的协议就行呢,这个协议怎么写好一点,是写赠与我还是别的什么
婚前我和父亲联名按揭了一套房,但我从来没给过按揭。但房管证上有我和我父亲的名字。离婚后这个房产分割怎么认证呢?
婚后房子是男方父亲的名字,但是是我出钱买下的房子,现男方父亲已去世,房证的名字是男方父亲的。当时1992年买这房子,花了13万左右。男方的工作一直是出租汽车公司员工,月薪750元,从2010年末变成月薪1200元,男方没能力买这房子,但是没人给我证明是我出的钱。现要离婚,关于这个房子的分割,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