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县机瓦厂上班,该厂是94年由市乡企局批准设立,95年以“为了便于管理、理顺关系”事由经县级主管部门、乡政府、企业共同协商,隶属关系转为乡政府,并由乡政府发文任命白某为该厂法人代表。2003年10月15日,本人在该企业生产线上工作时,受领导指派,在工作时发生事故,致使本人右臂被截肢,经鉴定为三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做出裁决,当事双方(企业和本人)都予以接受,但企业不履行裁决义务,本人多次申请依法执行后,仍有“企业每月给付本人300元伤残津贴,支付至终年”及“企业每月给付本人118.47元残疾生活护理费,支付至终年”未得到履行。就在我为此事多方奔走寻求解决之策时,企业却悄无声息地宣布了破产,法院在宣布破产时明知我们的纠纷却将企业财产进行处置,对我的债权未过问处理。为了讨回公道,本人向原企业所有人——乡政府交涉此事,而乡政府以企业在存在期间未交纳管理费、与企业无任何经济往来为由表示不会有所作为。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本人多次向法院申请将原义务人(企业)变更为乡政府,但法院不予立案。法院建议本人申请将义务人(企业)直接上诉原企业法人代表白某,如果白某表示不愿履行未尽义务,将会提出企业是集体所有制,企业隶属于乡政府时,再上诉乡政府,确定乡政府的履行义务人。请问,我该怎么办,能否将白某进行起诉?
原来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工作地点变,法人代表变,是不是要赔偿工人工资
原来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工作地点变,法人代表变,是不是要赔偿工人工资?现在有人会被解雇有人会留下,所以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要补,如何补?如果签合同但公司名字什么都变了能算续签吗?
原来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法人代表变,是不是要赔偿工人工资
原来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法人代表变,是不是要赔偿工人工资,有人会被解雇有人会留下,所以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要补,如何补?如果签合同但公司名字什么都变了能算续签吗?如果重新签合同,那工龄会不会连着算还是从0开始? ,谢谢你们的热心回复,但我还是不明白继续留下的算续签的话,就是按工龄连续计算,对吗?那些
普通合伙企业要分开,法人代表把钱存在自己账户,现在又转移。想赖账。
俩家虽然一起干但是我父亲不在这个厂。在另一个厂,对方是法人代表。好些年了,都没分红。但最近两年才少分了点。对方总已扩建厂为由,要用钱,就不都分了。我父亲也就同意了。我在这厂工作,他家的儿子三天两头弄事。放任代表眼睛瞎了。所以他就让他儿子管。可是现在明显的在捣钱,最后闹崩了。现在已经在算账。对了我们是
大股东能否委托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全权代理我的法人代表等事务?
我是合伙企业的大股东和法人代表,请问能否委托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我的朋友),代表我,全权处理我在企业的经营、扩大生产等事务?因我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而又发觉其它几个合伙人在我不能驻厂管理的时候,搞小动作。如我的委托人遭到其它合伙人的反对,我又应该怎样做?急切急切求教!!
我想问一下,公司更换法人去工商局领的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应该怎么填写,最好具体点,问了工商局 说变更的写 可还是有问题 工商的也不愿意解决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表格的第9页不知道怎么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