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今年50岁,系信用社临时工(我们信用社称为留用工),于今年2月份退休,工作时间20年,社保局要到55岁才能拿退休工资,而我们信用社在退休至55岁这5年时间没有任何补偿,并且也不再交养老保险,我们信用社发了一个文件,要退休的人员去搞存款计付手续费作为工资补偿,请问我是否能要求信用社发给生活费和续交养老保险金到55岁拿退休工资。用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
已交满15年养老保险
我今年3月退休了,在2010年底工资改革我涨了720元钱的工资,但是在正式退休以后这部分工资不发了,理由说岗位工资在退休以后就没有了,问合理么?
我单位是私企,有一个残疾人,肢残,四级,有残疾证,今年53岁,缴纳的养老保险累计年限已达到15年,问能不能提前退休?不能提前退休,是不是就要等到60岁时,才能办理退休。
我母亲是一名事业单位职工,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是无人通知其退休日期,现在上面人事局,对未退休情况进行调查,如果要求退还,超出那几年的工资,属于违法吗? 如果需要打官司 胜率是多少
我爸爸是78年进入一建公司,当时是农村以地代人进入公司,后来土地被公司转卖,我爸一直在公司工作,每年按时交纳保险,现在到了退休年龄,由于我爸在这30年间劳动关系一直在公司,未被转入劳动局,现在公司让他交3万才给办退休,理由是交给劳动局,同时工龄必须从1995年算起,请问关于这种情况应怎么办?谢谢
我母亲应该是今年五月份退休!但是在工龄上有些疑问!具体情况:我母亲80年参加工作,是一个企业工人,后来企业倒闭后在家做家庭主妇,从91年才开始有了保险政策,我母亲自己把从91年到现在的保险全补交上了!现在准备去办理退休,工龄是要从91年交保险开始计算还是从80年参加工作开始计算?
我奶奶是退休职工,在退休以后在房改的时候单位没有给分房子,现在老人家住在单位的房子还需要交租金,国家劳动法或者其他什么法律有没有什么明确的条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