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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退休问题
退休问题 我爱人今年50岁,系信用社临时工(我们信用社称为留用工),于今年2月份退休,工作时间20年,社保局要到55岁才能拿退休工资,而我们信用社在退休至55岁这5年时间没有任何补偿,并且也不再交养老保险,我们信用社发了一个文件,要退休的人员去搞存款计付手续费作为工资补偿,请问我是否能要求信用社发给生活费和续交养老保险金到55岁拿退休工资。用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南岳唐春林(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1-04-29 22:30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29日 22时49分
你爱人可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获得相关解除劳动合同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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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张亮律师
VIP
2011-04-29 22:47
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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