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2月进入公司,前几天公司跟我说因为我由于不够细心不能胜任工作而辞退我。主要有以下几点: 1、工资结算到九月份。 2、由于现在还未有人员交接,要到10月份才能办理交接,交接完才能走人。全部交接完之后才能结算9月工资,同时支付多一个月工资。 不知道这样的辞退流程合理吗?
公司总部在天津,我们是在北京办事处上班,由于公司的领导变化,随后公司给几个同事发通知,让去天津上班,然后降薪,5月24日发的,其中内容及关进数据都不准确,没有人力和相关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几个人跟人力及相关人员打电话,对该通知中的薪水和工作地点不同意变更,公司也没有相关的答复,几天后,公司以没有去报到上
我是一个船员 去年第一年上船的 这两天刚回家的 在船时间一年又半个月,我是和南京一家公司签的合同,然后南京这家公司又把我派给北京一家公司,北京那边把我派给香港那边船东的。我和南京那家公司签的合同其中就有一项内容,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没有完成合同期的就要向船东赔偿在船时间的所有生活补贴费(生活补贴费就是我的
本人夫妻两人于2006年7月入职与潮州某陶瓷公司,任职生产部主管。公司现为我上班时间有兼职理由在于2011年6月下午用电话方式突然辞退。 在任职期间一直未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有扣社保。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应该向公司索取赔偿?申请劳动仲裁是否有效?谢谢!
我于3名工友在7月12号上夜班时与组长谈工资的事情组长说愿意干就上班不愿意就下班我们就下班了13号我们来上班发现没有点我们四个的名字也没有安排我们的工作我们就问组长他就说你们可以下班了14号早上我们去人事说车间不安排我们工作那我们就辞职人事要我们不要去车间说他们去和车间协调15号我们去的时候人事说他们接到车间
我在一家知名大型的服装加工企业工作已十一年.因为工作原因我和组长发生争执,后组长动手打了我,我没还手.因为我是一定打不过一个男的,所以我就到科长那反映情况,科长的处理是把组长罚款,,我不管是否愿意强行调出,我不服,因为组长打员工罚二百元太轻了,所以我就到经理那反映,希望能稍微公平合理的处理问题.没想到公司给我两
最近我在一家电子公司上班,进去的时候说好是早上8:30到下午5点,做了一个月不到,之间还签了劳动合同,可是前几天公司说限电,我们每次去了不到1小时就断电,公司就叫我们回来,不知道那几天算不算工资?如果不算我觉得我们亏了,还有突然今天说以后要晚上10点过去上班,这开什么玩笑,晚上也没车去了啊,请大家回答我一
公司对本人的处罚通知是:2011年7月22日,未经上级领导允许,T6切割机有故障的情况下,没有公告或通知任何人知道,直接导致当天上午发生操作工在进行生产时手指被切断的严重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公司《激励与惩罚程序》的规定给与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