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和拖欠加班费。请问各位律师,我是否可以要求加班费总额的50%到80%的赔偿,谢谢!
企业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用,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吗?
我2006年9月到目前的这家公司,自2006.9到现在,公司对于办公室人员的加班,平时和周末一样都是15元/小时,且根据专员级别,起算时间也有不同,如初级:是1小时起算;中级:是2小时起算,低于2小时的加班都不计算在加班时间内。这个标准是公司的内部规定,请问: 1.公司的这种加班制度合法吗? 2.我可以以"公司未足
你好,我是99年与一家公司签的合同,到今年八月底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已经办了辞职手续,请问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还要哪些证据,谢谢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待岗协议签订后是否可找工作?以此为由公司解约后是否可要求一次性经济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5年,公司内部调整合并部门,公司为我调整了岗位,因差距较大(虽然口头承诺工资待遇不表)我没有同意,公司现已没有部门接收我为由,与我签订了待岗协议,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仲裁并要求经济赔偿吗?赔偿的标准是怎样?还有在待岗期间为了生活是否可以在找工作(还有2年多的合同没有到期)找工作的话,公司知道
本人因家庭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现申请报告已获得批准,请问此种情况是否能够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获取经济补偿?另外,此类经济补偿是否可以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还是按照我们地区的平均工资进行?
我与单位签定两年的合同于2008年年底到期,可当时我正处于生产和哺乳期 合同就延迟一年到2009年的年底哺乳期结束。请问我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法里有相应的条例吗?
本人以公司不给购买社会保险,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提交了辞职报告,要求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答应了,要我签《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表》和《离职手续办理清单》,说会给我多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请问:我签了《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表》和《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并拿了1个月的经
加班费没按规定支付,可以要求补偿吗?是否可以以此要求终止劳动合同
本人在苏州吴江台资企业工作,但公司一直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并以此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可以,该如何赔偿(本人已在该公司工作7年)?谢谢! 现在加班费还是按照850基数算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