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是原养路费征稽部门工作人员,自取消养路费后,经国家统一按排,09年通过公务员考试程序报考了地税部门的事业编制。本人在原单位属于事业编制工人性质,06年考取了计算机助理级职称,08年1月起单位聘用了我的职称,按职称发放我的工资,但现在地税部门说我如果到地税的话只能算事业编制的工人性质,不能按职称聘用我,除非我是干部性质,请问是否合理?我们系统这样的情况很多,工人性质能否改为干部性质?再加问:1、当时的招考文件:人通{2009}167号《 关于做好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路汽车养路费征收稽管理人员工作的通知》中并未对招考的事业编制做具体说明,只说是地税系统的事业编制事业岗,为何参加了公务员式的录用考试,征稽部门工人性质人员报考地税部门行政编制就可以工人转公务员,而工人性质人员报考事业编制却不是工人性质转干部性质啊,而且报考事业编的和行政编的所有的考试程序和考试内容和考试时间都是一样的。在招考文件没有说明岗位性质的情况下,参加了公务员式的录用考试是否能说明其是干部录用考试?2、我的情况是原单位已经聘用了我的职称,那么是否应该属于聘用干部啊,为什么地税不承认我的聘用身份,只能给我按事业工人定工资,这是否合理?
请问一下,我是原养路费征稽部门工作人员,自取消养路费后,经国家统一按排,09年通过公务员考试程序报考了地税部门的事业编制。本人在原单位属于事业编制工人性质,06年考取了计算机助理级职称,08年1月起单位聘用了我的职称,按职称发放我的工资,但现在地税部门说我如果到地税的话只能算事业编制的工人性质,不能按职称聘用
本人原是某事业单位的工人性质人员,做的是管理岗位工作,拿的是助理级职称工资,后经过公务员式的招考进入了地税系统的事业编制,现地税要将我的性质仍定为事业性质工人,按工勤人员工资定,请问经过公务员式考试的事业编是否应为干部人员,人员身份是否能改变,如不能改变,那么定我工勤人员工资是否合理,是否应按管理人
我是2008年12月义务兵退伍的,2009年1月左右自己进梅县公安局单位编制职工的,但他们说我就不能享受退伍补贴金1万6千多?是不是这样的?
我是2008年12月义务兵退伍的,2009年1月左右自己进单位编制职工的,但他们说我就不能享受退伍安置金1万6千多?是不是这样的?
我是1994年调转到孤儿院的,属全民合同制,混岗的职工,当时我们一共有六 个人,其中有四个是职工子女,两个是外调进来的,其中有五人转为正式职工只有我一人没给转,后就让我先回家等着,一直也没说法,当时我任职现金时的账本和公章都在我这里呢,现在院里还需要人员,我该怎么办呀?能上班吗?
你好!我是云南的应届生,我去年和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四队签订了三方协议,然后试用期一年,后又签了一份合同要求服务5年 如果违约要求付5000违约金 我想请问 我辞职的话需要支付违约金吗?需要什么手续?如果等到一年期满后被聘为助理工程师再辞职的话 这个职称有效吗?
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需要怎么签订?
我是原物价检查所的事业编制人员,去年单位改名叫价格监督检查局,成为了行政单位,除了局长是行政编制外,其余原来检查所的事业编制人员都仍然是事业编制。这样我就感觉没有任何保障,因为局长是财政发工资,我们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没人管。不知道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在哪签订。
伤残军人并且属于安置人员(有安置卡),2年后选择货币安置的工龄计算问题
我是2008年义务兵退伍,因公9级伤残,有安置卡属于退伍安置人员.退伍后民政局安排过一次考试,全县7个名额.其他人实行货币安置,我觉得不合理因此没有签货币安置的协议也没领钱.并于2009年4月作为招聘人员在一家县级医院工作至今.而民政局到现在仍未安排工作,想请问下如果我现在选择货币安置,与一直等待民政安置相比,工龄的计算
伤残军人并且属于安置人员(有安置卡),2年后选择货币安置的工龄计算问题
我是2008年义务兵退伍,因公9级伤残,有安置卡属于退伍安置人员.退伍后民政局安排过一次考试,全县7个名额.其他人实行货币安置,我觉得不合理因此没有签货币安置的协议也没领钱.并于2009年4月作为招聘人员在一家县级医院工作至今.而民政局到现在仍未安排工作,想请问下如果我现在选择货币安置,与一直等待民政安置相比,工龄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