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诈骗60W,后因多次追款不回,给写了个欠条,如今也没追回,如果报案的话,是不是诈骗案
当时对方以帮其出机票垫资为由,帮其垫资30W,后骗我有联通内部苹果手机,交款40部,讲三周拿机,后到现在也没拿到手机,对方总找各种理由拿不到手机,前前后后共60W,对方总是讲各种原因,这两种是不是已是诈骗。感谢
招生诈骗案的受骗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注:诈骗金额超过24万)
本人及父母于2006年下半年经熟人刘某介绍认识王某(刘某是本人母亲的直接领导,也是王某的小舅子),王某称其与武汉一名牌大学校长关系不一般,只要肯花重金即可获得该所学校的统招名额,与该校正规生一起上课,同时在教育部学生信息网上获得注册,毕业时可得到与统考生相同的正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后来王某吩咐向其账户
招生诈骗案的受骗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注:诈骗金额超过24万)
本人及父母于2006年下半年经熟人介绍认识王某(该熟人是本人母亲的直接领导,也是王某的小舅子),王某称其与武汉一名牌大学校长关系不一般,只要肯花重金即可获得该所学校的统招名额,与该校正规生一起上课,同时在教育部学生信息网上获得注册,毕业时可得到与统考生相同的正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后来王某吩咐向其账户中
信用卡诈骗主犯和从犯的量刑区别我的朋友参与了一起涉嫌信用卡诈骗案,首先他是受主要人指示去联系并和几个人一起做事的,涉及金额全部有主要人掌控,他没有分到一分钱。这样的情况如果构成共同犯罪,在量刑上会不会有区别呢?我的朋友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没有得到一分钱,构成的损失不在他身上,是不是一个比较有利因素呢
2010威环刑初字第257号案,请问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向哪个部门投诉。 被告人刘贝贝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刘贝贝,王钧瑜在各自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冷永庆,王浩伟,王岩起次要的,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各被告
是农村的事情,到邻村的一农户家里,我们这边起初是去了六个人,拿着棍棒,但是没有拿棍棒伤人,只是把玻璃砸了,在农户家里发生了打砸事件,但是他们当事人双方都有受伤,当时双方都有住进医院的,而且是发生两回打架,他们这边是第二回把我们是人打伤的,事后,我们这边的伤口累计达到10多厘米,派出所没有给受害者验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