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买了房子后,产权人是我妈妈,她的户口不签过来,我们两姐妹是否一定要设施户主项目,可否单设同住人,没有户主?
现有易宅基地.房屋为1971年所建土坯房.有我的六祖父所建.因六祖父膝下无子.故收父亲为养子.收养时间为1964年.在此之前的宅基地也是六祖父从本族上另一老人处获赠.获赠时间为1951年.当时无公正机关.但有当时村干部等人作证的<立继单>.可证明我父亲现居房屋和二叔现居房屋宅基地原属六祖父.现在两处房屋的产权证上分别为父亲
你想咨询:我外公在过世留下一套房屋,在外公过世后,里面户口只剩下我和我母亲,我们户口为主居户口,从未迁移。我舅舅可能在3-5年前在我和我母亲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该房屋买下产权。我们现在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我舅舅家有一套回迁房,其孩子有一套商品房,我家也有一套福利房,孩子一套商品房。请问我
律师您好.我二姐和我二姐夫结婚时我姐夫家承诺将旧屋给他们但一直但鉴于一家人便没有办理产权变更,前几天我二姐夫不辛车祸生亡.现在他们家面临拆迁.而他家就要收回房产.我二姐在这里住了十几年.还有一个十一岁的儿子.我想请问律师有没有可能将拆迁后换得的新房户主成为我二姐的儿子.现在的产权是我二姐的婆婆.
2000年我从亲戚手里买了一套二手房,但一直无法过户。原因是她们在离婚时,并没有明确这套房子的归属权。《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写的我亲戚的名字。以前国土局的人说,因为是她们离婚前的财产,必须要她前夫一起来才给过户。但她们离婚后一直没有联系,无法找到她前夫,所以也就一直没有过户。据说新的婚姻法
2008年我买了一套房,但后来知道并不是真正的商品房,不过开发商说可以办到房产证,他的整栋房子临街是按商业项目立的项(汽车俱乐部),当时买时看过他的土地使用证,是真实的,买房时还签了房屋买卖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同时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以通过房产分割等途径来获得产权。
您好,我是油田的一名职工,把自己在边远地区的采油厂住房借了一个户头,但是,我们之间没有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租用,并且每年给1200元,已经使用了3年,可是现在油田要统一的大规模回迁住房,租用户头的那一方现在不肯我们卖房,而且要自己买,我想咨询下,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夺回我的房产权利吗?
我们两家合伙买的七间平房,我四间,他三间。过户时,中间的那道墙该怎么划分。《他家的三间房子是原来卖家后来接的。所以中间只有一道墙,从房子外面看,有明显的分界线》
我是在2009年2月购买的房子,那时候还没有结婚,今年5月我结婚的,现在房屋房产证下来,房地产公司说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我想请问这不应该是我的个人财产吗?请问有什么办法才可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