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公司(企业性质:集体)原副经理负责公司股票操作,在1996年利用职务之便从公司股票帐户中转出30.84万元放入其私人帐户中。在1999年其离任时有会计事务所审计中查出,其说该笔钱在1996年已给了原我司总经理,但是,其没有任何凭据说明总经理已拿。总经理也讲未拿此款,并写了详细的说明和要求我司到公安部门报案,希望查清事实,还其清白(总经理于1999年去美国,2011年4月回中国深圳,还委托了律师)。 请问:1、职务侵占报案有时效吗?一般时效有多长? 2、现在我司到公安部门报案是否可以? 谢谢您在百忙之中能抽点时间给予答复,再此谢谢!
求助律师:公司无端在公安局报案告我职务侵占,经查纯属不实我可否……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公司总经理,在公司就职一年多,由于种种原因公司出现亏损,公司股东因此到公安局报案告我职务侵占,后经公安局调查后结论本人并没有侵占公司财产的事实,请问我可以告他们诬陷罪吗?该怎么告?向谁告?万分感谢!
公司以前的业务员09年5月离开公司,目前欠公司货款达2.5万,前期经手的业务往来手续都在她手上,只是给出些应收款单据,也不出来对账清帐,催讨几十次也不接电话,只是短信回的说弄清了不欠公司的,目前公司已经将客户提供的购进记录打印出来,而且客户也可以出庭作证货款已经给她,她回款大多是通过银行转账的,目前她只是
我公司某职员“职务侵占”公司保证金五万元。公司的注册地址和现经营地址不同。请问我公司该向哪个属地的派出所报案?
朋友13年前仿冒领导签字,伙同他人从公司骗取现金30万,当时他的职务是总经理秘书。目前已经被批捕,公安局定性为诈骗。目前另一同案犯否认有罪,并称不知当时领款单为假。实际当时是此人去财务处取的款,并将大部分现金带回家。卷宗现在已经被打回预审科。朋友属于自首,并退款17万元,另一同案犯退款13万元。(实际当时朋
因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受客户回扣,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估计在2万不到点 而自己所收回扣在5000左右,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的量刑是依据2万还是5000的标准?? 第二如果员工跟单位私下协商,把涉及的金额全部补上,再作怎样的书面依据才能防止日后单位再把此事提出来报案,就是说现在把钱补上,然后做个书面的东西,使
团伙职务侵占ABCD四个人。ABC三个人跑了,D被抓认罪了!这样的情况能立案,审理,判决吗?D现在别关在看守所里能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超过一年还没抓到那三人怎么办?职务侵占(江苏)金额量刑?
保安在值班期间,将公司堆放在院内的货物装上事先准备好的车中盗走,构成职务侵占,还是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