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来京务工人员,现在公司说因我是外地,户口在农村,之前没有缴过社保,嫌麻烦不想给我缴纳社保。那在签劳动合同时,该如何涉及社保问题??
我是从元月开始请假,二月二十五号才回来上班。到三月份发工资的时候扣了我1245.82元,说我请假期间社保全部有自己出。我是有签劳动合同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为什么要自己出这份社保。
各位律师大人,我签订是委托代理(劳务派遣工或者走小时工算),干了一年多,就不应该享受社保吗,什么情况下公司不给上社保才是合法的,想详细了解谢谢
社保是根据社保法应在仲裁机构索要吗?还是必须到开户的社保中心索要,要是社保中心开户时就知法犯法,那我应该如何处理? 社保中心看到合同签订日期是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8月17日(实际为2010年11月1日补签),开户时就按11月开的户,社保中心的人不知道从合同期来看,那个单位己经逾期了吗,还同意他11月份开户?
高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妈妈是63年的,在硚口区禽蛋厂工作了17年,后来因为长时间未去上班,被单位开除了,但是没有办理社保,06年,我妈妈在个人窗口交了社保,现在办了医保重症,因为缴费年限不够而没法办病退,这种情况我妈妈应该去找单位吗?单位有没有帮我妈妈把那17年工龄补回的义务?
律师:您好!有事请求您的帮助。事情的是这样的,我从去年5月就职于佛山市革新照明有限公司担任采购员一职,于今天的4月19日因个人原因自离,公司是于11月份给我在佛山南海区购买了社保,但是一直都未将卡发到我本人手上,之前我曾咨询过公司的相关人员,她说,是因为南海社保局的原因一直都未叫我们公司过去填表发卡,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