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渎职罪中关于: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一:新刑法渎职罪中关于“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中的重大损失是多少金额;二:如果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之前,损失可以部分挽回的话,这部分挽回的损失是不是可以在重大损失之中扣除除。 谢谢 李鹏 2011年4月25日
直接损失赔偿之理解千差万别,对财产权造成的其他损失,究竟包含哪些内容更是不得而知,就胡康平诉交警一案中,据我所知,原告系合法经营户,从业人员15人,无门面,靠2台车向石门范围内经销商批发酒类饮料产品,被扣车辆系合法运营车辆,仅该车就配有司机1名,业务员2名,在被扣期间,原告曾多次与被告交涉放车事宜,交警
法院执行局执行标的物时,因没履行法律程序,造成标的物灭失,并提出赔偿,赔偿机关是法院,当事人申请赔偿确认而法院法定期限已过不予确认,当事人为此多次向该院、上级法院申诉,因两地相距遥远造成很大的旅差费用,请问这旅差费用是否赔偿中的直接损失
某中级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标的物时,因为没有履行法律程序,对标的物没有采取有力措施,造成标的物灭失,当事人提出了国家赔偿,并提交了赔偿确认申请,但法院已过法定期限不予确认,为此多次向该院、上级法院提起申诉,因两地相距遥远,该当事人造成很大的旅差费用,请问所产生的旅差费用是否赔偿中的直接损失?
今天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消息---关于河南省某村赵作海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被冤入狱达11年之久,其中有几个问题,小弟没明白,想请大哥指点。 1。在这则消息有有提到当事人当年是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服刑过程,由于当事人积极服法、表现好等减刑,先是减为无期,再由无期减为有期徒刑29年? 所以小弟想请问各位大哥,
我公司对外承揽了一工业厂房工程,自做主张给建设方加盖了一层,遭到对方起诉后造成企业损失尽百万元,公司经营本来就很艰难,不知算否重大损失,职工怎样维权。
我在一家私营的画室上班,将一台笔记本电脑放与他处,由于画室值班人员在晚上睡之前未关好门窗而导致我的笔记本电脑被盗.请问这种情况画室方是否给予赔偿,给予怎样的赔偿!谢谢!
2010年12月17日晚8时许我家库房发生火灾,经过消防部门进4个小时的抢救火才算基本被浇灭。当时我听帮忙救火的村民说火是从我家后院那家开始起的(我家后院是做木材生意的,我家库房里存放的都是成品家具)。事发后第二天我去我家后院看,他家将木头堆在我家屋后紧挨着我家后墙。旁边还有一个用来据木头的电锯。据我观察电锯
我一张公共交通卡使用已经十年左右时间了,今年2月1日时乘公交车刷卡时,卡折断了。因为卡里还有余额,所以想去退卡。退卡地方的工作人员对我说,因为卡折断,卡里信息无法读出,所以先要维修卡。卡折断属于人为损坏,因此要在卡内扣15元。我有几点问题想请教:1.公共交通卡是否有使用年限?(因为我打他们的客服电话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