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被摩托车撞伤,交警队委托公安局法医处做鉴定, 鉴定为9级伤残,可在后来的处理中,法院和保险公司都 说法医处的鉴定不予认可,要求再做司法鉴定,肇事方 倒没提出异议。 请问这合法吗?鉴定费用由谁出呢?
2006年10月发生斗殴,双方均受伤,2010年12月对方做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2011年4月法院做出判定赔偿对方。 请问:对方所做的伤残鉴定是否有效?法院为什么会支持?所依据的又是哪些法律条文。 谢谢!
我们是申请的法医伤残鉴定,法医和派出所骗我们去搞医学鉴定请问这合法吗
我老婆被别人打伤,是脑外伤和眼睛钝挫伤,充血,耳外伤等多处软组织挫伤在市医院住院近两个月,视诱发电位检查和银光造影、电侧听我老婆的眼睛耳朵都有问题,会诊结论是视神经挫伤、视网膜变性,耳神经挫伤等,我们申请了法医伤残鉴定,可是法医和派出所骗我们去搞医学鉴定,他们还告诉医生是给我老婆做伪盲鉴定的,当我们
三个月前煤气公司在疏通完管道后让我回家试气量大小,发生爆炸我受伤,操作人员一直负责给我看病,没报煤气公司,现在腿关节和肌肉都未恢复,关节保守治疗,大夫预计不能恢复,接下来我应该怎样做?我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