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 ------ 我是一家药厂的驻陕西业务员,06年陕西省省医院搞医药挂网招标,当时陕西省是委托一家招投标公司开展此项工作, 按照当时的费用标准,一个品种收取1000元. 而我公司的另外一位也是驻陕西的业务人员, 以种种理由和手段或者说和领导的非正常关系,从公司骗取50000元人民币用于一个品种的招投标.更让人气愤的是此费用的来源是公司应该给予我和其他另外二个业务人员的费用.现在我们想问的是.....我们三个可以以行贿罪把那人检举给检察院吗? 谢谢了!
对方索贿 一法院人员说你要不表示表示 我就可以重判你 那么行贿一方面对对方索贿 在判完刑 执行完刑事处罚恢复自由身之后 主动检举他 行贿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涉嫌行贿罪现已被法院批捕关押在看守所 想问:办取保候审出来快,还是开庭等宣判?怎样定罪?有几种情况行贿1万元已上交检察院。
我一亲戚或许在工程建设方面有过数额较大的行贿。至今不知下落。因为他在家乡建学校,修村道。经常扶贫,做善事!支助学校教育和村貌建设!在我们心中的大好人!现在出事了,应该是在工程方面行贿有关!我想问问他可以将功不过吗?怎样可以减刑呢?
某地方人民政府有一个工业园区地基填塘渣的工程要招标,工程一共有上百亩地,其中十几亩是属于该地区人民政府,其余九十几亩属于个人。主要是该地方人民政府的十几亩地,没有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招标。原先的政府招标都是要公开,公平的,但这一次该地方人民政府变相将工程交给环卫所副所长A某做,该地方人民政府将属于
这个人每月都要行贿给企业的部长这样算行贿吗?要到那里去检举他呢?需要什么证据? 我已经到松江公安局保案了,可他们说需要证据,《具体内容是:行贿的人是我老公,现在离婚了。当他行贿给部长钱的时候,我和他一起送过去的。当给钱的时候他把我支开了。》几乎,每个月都行贿给那位部长,每月3-----5万左右。请问这些不算证
法律上有一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一直弄不明白,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量刑标准里专门写道是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五年以下的量刑标准却没有写这个。是不是只要谋取了不正当利益,不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