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去世前把房子立了遗嘱并且到公证处公正,去世后把房子给我,我爷爷去世5年,我奶奶去世3年了,但是遗嘱一直没在我手里,一直在我姑姑手里,我不知道,知道今天才知道的,因为我姑姑看报纸上说有个人拿着遗嘱却没有继承到房子,是因为过了遗赠的2个月时效,着急才告诉我有个遗嘱的,之前我一直不知道,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现在还能继承我爷爷奶奶给我房子吗?
谢谢回答我问题的人,但是如果现在我想继承,该怎么办呢?
该车是2010年3月份买的,于2010年10月份发生交通事故至路人死亡,且该车的司机弃车逃逸,那么受害者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效是多长时间。听说强险的时效是一年,是不是必须在2011年3月份以前提起强险的索赔诉讼?还有强险的索赔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是从买车的时候算还是从发生交通事故时算?
请问: 现有一张签于1995年的借款欠条,未注明还款日期。签订借条的双方当事人都已经去世,这张借条还有效吗?如果有效,债权人子女可否代其行使权利?该如何行使? 望解答,谢谢!
08年集体欠个人钱,个人曾多次索要,但无结果,当年个人也没有集体给出具的欠条等材料证据。经多方努力11年集体给个人出具欠条,欠条未写明还款期限,只口头答应有钱后归还,请问,诉讼时效从何算起?谢谢
本人情况是这样的:2008年6月参加了**镇关于招录后备人才的考试,经笔试和面试之后,正式为组织科聘用,之后被下派到**村挂职锻炼,期间的合同是与镇属的劳务公司签的,合同期为三年(2008.8.18—2011.8.17,试用期三个月),2008年8月签的,期间工资和福利均由村委发放。自2010年6月至2011年2月上旬被借调到镇人口普查办公
本人情况是这样的:2008年6月参加了**镇关于招录后备人才的考试,经笔试和面试之后,正式为组织科聘用,之后被下派到**村挂职锻炼,期间的合同是与镇属的劳务公司签的,合同期为三年(2008.8.18—2011.8.17,试用期三个月),2008年8月签的,期间工资和福利均由村委发放。自2010年6月至2011年2月上旬被借调到镇人口普查办公
你好!咨询下刑事拘留通知书的时效问题。 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2008年3月份,我岳父家与当地派出所民警发生了纠纷,最终,市公安局开出了份刑事拘留通知书,因相关因素我岳父外出没别拘留,而是拘留了我的妻弟。这3年来我岳父断断续续的进行了信访,讨回了一写经济补偿。可是2011年3月份,公安局又依据2008年开出的刑事拘
我于2007年7月就职于一家公司,公司一直没给我上社保,我于2011年3月自行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请问现在是否已经过了仲裁时效?
本人婚后10余年一直和父母共同居住,照顾他们的起居。4年前父母将名下的一套楼房以二手房买卖的形式过户到我名下。 今年母亲病重,卧床不起。其他子女为了争夺此处房产,便怂恿父亲以命相胁,逼我签下《撤销遗赠协议书》,大意为:本人同意把父母4年前过户给我的房子,再重新过户到父母名下。 请问这份《撤销遗赠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