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为银行,原来是土地使用权连带在建工程在土地局做的抵押,现已在建委对房屋进行了抵押,是否还要去土地局变更,变更的手续如何?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望各位高手给与具体指示。万分感谢!
我2003年12月以前在一家县级建筑公司(国有企业)工作;2003年12月通过公开招考公务员,带着工龄调进了县级发展和改革局至今,未在企业改制。 2003年6月,建筑公司把属于自己的一块土地,卖给了一家林业总公司(属国有企业),共3亩多,用于建盖职工住房(土地费用单位支付);之后,县社会保障局又支付给县林业总公司一部分
我岳父于1999年6月3日以50万元的价格买断了单位原副业场,并以他的名字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现他因病去逝,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变更土地使用权人。
我村有一家低保户,就夫妻两个人,而且近五十了,我想通过村委会购买他家一块农田(一亩)作为宅基地建设,请问下要走那些法律程序可以得到这块地的使用权。谢谢律师给我指点迷津。
我有一亲戚现年60多岁,去年国家烟草局在他承包的土地上建了烤烟房,合同上写明无偿使用十年后,房屋及设备全属土地承包者。由于老人年事已高,恐怕十年后不在人世了,故想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他人,问:有法律依据吗?该如何办理手续?
尊敬的法律工作同志,我有一事请教于您:我一亲戚现已六十多岁,国家烟草局于2009年(已经一年了)在她承包的土地里建房烤烟,合同上签订:烟草局免费占地十年,十年后房屋及里面的设施全部归土地承包人,现在老人家恐年事已高,十年后不知在不在人事间,她打算把建烤房的这片地及烤房满十年后的归属转让出去,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