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有个评价制度,买方购买东西之后,可以对卖方进行评价,评价有好评中评差评,评价之后只有买方登陆自己的淘宝账户可以删除,否则就永久保留在卖方的店铺中,他人进入卖方的店铺可以看到这条评价! 我们是一家专门给卖方删除差评的中介工作室,我们负责联系要删差评的卖家,然后给他人!因为只有买方登陆自己的账户才能够删除, 删除的方法就是盗取买方的淘宝账户, 盗取账户之后只做删除评价操作, 盗取账户的方式是先通过人口信息 根据买方的收货地址查到买方的身份证号码。然后冒充买方给淘宝网客服打电话,说账户登陆不上去了,淘宝网会核实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对了就可以把买方的淘宝账户盗过来了! 我们只参与联系卖方实际盗取买方的账户不参与,请问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限制!
首先这个人利用网络木马盗取我的私秘照,然后威胁我和他视频激情,被我拒绝后,他说过几天会公布这些照片,问题是他现在没有公布或者已公布了我还不知道的情况下,能立案吗,也就是常讲的,犯罪之前还没有证据,只有事情发生后才能立案,那是不是已经晚了啊?这种情况如何解决.我国的法律在这种事上面是怎样定义的?谢谢了. 补充一点,
你好 我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以及其他的一些证件于2003年 11月份在深圳被偷 结果后来我注册淘宝的时候发现我的2005年有人利用我的身份证办理其他的业务,比如注册淘宝开违法的店。 我现在是比较害怕那个人拿着我的身份证还要干其他的事情。
我经常在淘宝上购物,可是今天登录淘宝旺旺的时候提示我的账号有严重违规行为,于是我打电话去客服咨询,客服告知是他们系统检测到有人在外地盗用我的号,只要我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即可重新开通。可当我后来看邮箱时,发现淘宝昨天晚上给我发了两封邮件,一封说我“骗取他人财物”,一封说我有“B类违规行为”,账户永久冻结
我在淘宝网购物交易,因为一些事情,淘宝的卖家恶意的盗取了我的账号,做了手脚,更改了我对他们的评价。请问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算什么行为?
在普通民事案件中,中纪委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自调查其他公民的账户信息是否违法? 在财产纠纷中,中纪委工作人员没有申请法院协查函,也没有委托法院调取对方账户信息,而是利用职务便利私自调取他人信息,并作为证据提交。
在普通民事案件中,中纪委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自调查其他公民的账户信息是否违法? 在财产纠纷中,中纪委工作人员没有申请法院协查函,也没有委托法院调取对方账户信息,而是利用职务便利私自调取他人信息,并作为证据提交
我在本地已起诉,当地法院在本地银行查询此人在本地银行无钱,说他在外地有账号,本地法院只能查当地的账户,外地的法院无权查询,让我本人托熟人在当地法院查他在外地的账户有无钱,请问这样做的程序对么,我如何能查到他在外地有无钱或账户
你好,我想请教个问题,是这样的。 我拿着身份证去证券交易所开户,结果被告知已经开过户了,但是自己和家人都没有开过类似账户,请问怎么办?
淘宝网无缘无故冻结我的2个账户,还有金额4000元加消保费用2000元.原因是以前曾使用的一个账户违规(已经出售),有交易纠纷,他们解决不了交易纠纷,就让我去联系解决交易纠纷,如果我联系解决不了,就冻结我的账户和欠款,永久。请问这样合理吗,有办法告他们吗 他们这样是违规的吧? 我可以起诉吧 。一般这种问题律师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