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请吃饭丶饭后回家因驾驶員与对方倒车发生口角与肢体打架丶本人上前劝架丶被对方用拳头把右眼球破裂伤丶面部下睑缝了八针丶眼内骨折经司法签定为七级丶请问对方应判多少年?应赔偿我多少钱?
孩子春节在饭店门口被同学叫来的北京人打伤。现在派出所让和指使打人那家亲戚进行双方调解,打人者已跑回北京,我们要求把人抓回来,警察说费用要我们受害人出,去三个警察,费用要一万五,办案警察说对方找了领导,要不同意调解,走法律程序,派出所把案子压上三年,不但钱没有,打人者也找不回来。就不了了之了。怎么办。
十级伤残的受害者被博罗刑警三中队法医组杨海林等人定为轻微伤 10年9月8曰,邓金娣,73岁,惠州博罗人杨侨人,被深圳光明街副书记陈惠田指使同村党员陈振军砍伤,左脚跟肌腱断裂,左趾长屈肌腱断裂,左足跟部软组织裂伤。 9月9日初次验伤, 博罗法医师姚汝胤称脚肌腱断裂会导致运动功能障碍,需等4个月再来复验。 11年1月12曰
在我乘坐出租车的过程中,出租车驾驶员于令一辆私家车发生小碰撞,我出于好意帮出租车说了几句话,结果得罪了私家车主,私家车主事后尾随我乘坐的出租车,当我下车时被5人殴打,这5人是私家车主雇来的,均持有刀具,并在我大腿外侧捅了一刀。医生诊断深度5公分,缝4针。请问这能够轻伤么?是故意伤害么?如果定刑的话,是什
本人河北省邯郸市某煤矿工人。于2008年12月出工伤,治疗期为半年。将于2011年9月份办理退休手续。经鉴定为七级伤残,最近在申报伤残补助,可单位说只给10个月的而且是按等退工资,即每月650元发放,这似乎不合理,是不是应该按本人出工伤时的月工资算啊?具体应该怎么发放希望李律师给与解答!谢谢!
工伤鉴定为残疾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是什么?
2006年12月工伤,2007年7月鉴定为十级残疾职工,2011年1月30日离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按离职时,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还是按2006年工伤时,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呢?
2006年10月发生斗殴,双方均受伤,2010年12月对方做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2011年4月法院做出判定赔偿对方。 请问:对方所做的伤残鉴定是否有效?法院为什么会支持?所依据的又是哪些法律条文。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