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帮忙供的首付,贷款购的房,婚后生了儿子之后才办的产证,一起还贷款,产证只有一人名字,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因为是很多年前买的房子,当时只有四五十万,现在值三百万左右,那我的权益是否只有那少少的贷款的升值部份?还有所有房产的升值部份??就是三百万—50万的一半。。还是其它................还有,我们结婚前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有八年后属共同财产,我们结婚已经八年了,而婚姻法也已经更改,那是否可以拿出结婚后八年时,所有财产属共同财产,,而婚姻法是之后再改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另,男方出轨,有证据,是否对于女方与孩子分割财产有利。
婚前按揭购买的一套房子,并且办理了产权证,也都是我个人名字。婚后,贷款依旧由我本人的公司出资偿还。女方没有帮助偿还。请问,如果在婚前,我们签订协议"此房以后归男方所有,若离婚,女方无权分配该房产所有权利。"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您好!我是江西赣州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我和我妈妈的名字。买来打算是给我结婚两夫妻住的。那时09年3月因为我家拿不出钱来买,所以是叫男朋友付的40%的首期,因为那时还没结婚他提出写份协议,写的大概意思是购房款包括首付和按揭贷款本金和利息都是由他付的,以他手持的发票和转帐银行的交易凭证作为证据。贷款付清后,
我有一套婚前全额购置的房产,按理说属于婚前财产。 婚后我想将此房产卖掉,用卖掉的钱再买一处新房产。 如果新房产价钱不高于我卖掉的旧房产,那么新房产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吗? 注:旧房产房子是婚前买给父母住的,写的是我的名字。 想卖掉再买一套新房,也是继续给父母居住。
男方于婚前在父母资助下付首付20万,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买房,还未拿到房产证(在银行),婚后由于女方也有婚前贷款买的房,且方便两人上班,所以共同居住在女方房子里,将男房出租,每月房租用来偿还男房贷。婚后男方想改善居住条件出售自己婚前的房子。 问题1.男方婚后出售自己婚前贷款房,是否需要女方签字同意才有效?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男方自已在还房贷,离婚的时侯女方还能和分割房产吗?都许要什么样的证据呢。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男方自已在还房贷,离婚的时侯女方还能和分割房产吗?都许要什么样的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