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任刚朝,住河南洛阳市嵩县车村镇小豆沟村东坪组,2009年2月我们将原居住的土房拆除,夯实构筑地基时,遭到北邻居尚要飞以超占为由,向土地部门举报,嵩县国土资源局车村土地所在没有作任何调查的情况下,责令我们停止建房,拆除建筑物,我们要求土地所进行处理,但一直到2009年9月份也无人过问,2009年9月,由于土地部门拒不处理,我们全家确实无法居住,就接着继续施工,但遭到嵩县国土资源局的阻止,鉴于国土资源局出面制止,我们积极配合强烈要求国土资源局尽快对我家的宅基地进行处理.然而,一直到2010年4月,一年多的时间,全家人居无定所,到处流浪,无奈我们只好又继续施工.此时,嵩县国土资源局在无任何书面文件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我的建筑物,全家人为建房债台高筑,眼看将要筑就的房屋毁于一旦,全家为此嚎啕大哭,但哭声和全村群众的指责,并没有打动嵩县国土资源局的人员,我家筑成的地基还是被非法拆除.为讨回公道,我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本想通过司法手段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纠正嵩县国土资源局的违法行为,但谁想到官官相护,法院的天平倾向国土资源局,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致使嵩县国土资源局的违法行为继续存在,我家房屋无法再建. 我家的房产证,是合法合理国家房产主管单位所发。长宽尺度都清楚四址分明,在自家的原房基上拆房重建,却遭到对方的无情阻止。建成的房基及底梁花费壹万多元被强行破坏,天理何在。而经法院叛决的结果却不提对我地基强行破坏给预赔偿的事,现在我家亲人都对国土局强行拆除我家地基一事精神上都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请问我们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宜?
就上饶市国土资源局的"答复意见书"能否进行行政诉讼?是以“行政不作为”还是“行政乱作为”对上饶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行政诉讼? 附: 我们见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局的(编号:36455541262221259752)给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的“答复意见书”。十分气愤!!!“答复意见书”通篇是胡说八道。《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
大家好: 我是河南的某市某镇某村的村民,由于本组是拆迁组,况且孩子上学不方便的问题,就另一组卖了三间房子,房子太小了,不够使用,所以就在整个0.29的院子里盖满房子,准备完全搬迁到新居。但是房子将要封顶的时候,遭到土地局的压制,说是违法的要立即停止建筑并拆除否则,立案法律制裁。我想咨询我是否违法了。 有
国土资源部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政策,是不是拆迁公司可以只按评估标准补偿就行了,如我单位的酒店被拆是否可要求对装饰装修,员工工资、酒店与客户违约赔偿等
我叫任刚朝,住河南洛阳市嵩县车村镇小豆沟村东坪组,2009年2月我们将原居住的土房拆除,夯实构筑地基时,遭到北邻居尚要飞以超占为由,向土地部门举报,嵩县国土资源局车村土地所在没有作任何调查的情况下,责令我们停止建房,拆除建筑物,我们要求土地所进行处理,但一直到2009年9月份也无人过问,2009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