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在某国有企业工作,从事业务销售,原来公司货物储存于某国有仓库,出库时每吨要付20元钱,后来我找了个私人仓库,存放货物由客户支付给仓库20元每吨,同事仓库会返给我10元每吨,我知道这10元应该是给公司,但由于我们付出与收入严重不成比例,我们几个员工就把这部分钱分了,请问这属于犯罪吗,如果我正常离职,
关于用人单位收取被雇佣者保证金属于违法吗? 当初签订的合同是2年,其中有一条是 “乙方的前一个月工资报酬为甲方的保证金,合同期满返还给乙方” 但是我现在不想到那个地方做了,请问保证金我能无条件取回吗? 如果用人方不愿无条件归还的话我该怎么办?
我们本属于1糖厂,私人收购后,就变为1社区,原居民用水都是由原工厂的食水井提供
我们本属于1糖厂,私人收购后,就变为1社区,原居民用水都是由原工厂的食水井提供,最近井崩了,社区要求每户收取3000的自来水安装费合理吗?
私营企业的采购员,负责采购材料,私自向一家供应商索要回扣2万元,会被如何判处?
私营企业的采购员,负责采购材料,私自向一家供应商索要回扣2万元,会被如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