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姨夫要求状告我们全家排除妨害纠纷!
简单事实:1988我爸爸和我姨夫合伙做生意开了个商店,商店的法人代表,税务什么的全部是我爸爸,1996年他们又一起用商店的利润来买了一块地皮并盖有两层上下各九间门面房,但地皮以及之后的房产为我姨夫名下。我母亲随后用自己做小吃生意的钱在院内建有二层上下八间住房。2008年以后商店结束从别处租房的历史,搬至上述自建房门面房内,商店现在的法人代表仍是我爸爸。去年11月4号我爸爸要跟我姨夫分清房产,对方不肯。我把一气之下将商店门强行关闭。对方告我们排除妨害纠纷。我父母很担心会失去房产。
注:买地皮及盖房我三舅全程参与。
致谢!盼答复!
事情发生后我三舅等亲戚试图调解,我父母也愿意适当赔些钱了事,但是对方提出要50万方可分清房产!这我全家不可能接受!
我爸爸有他的理由,认定商店是他的!
我家楼上一直漏水 快2个月了 经过物业和开发商施工队确认 确实是楼上责任,但是楼上住户就是说他家没有问题,不采取任何措施。无奈之下打听到可以申请排除妨害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请问我该如何申请呢 或者是上哪里申请呢?急急急
我的邻居靠着我的墙体强行做了一个2层的卫生间,污水已经渗透到我的一楼跟二楼的房间内,给我的房屋的正常使用造成了危害,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于今年3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于4月15日做出了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在15天内拆除,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被告对判决结果置之不理,我于6月1日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
我公司是热力公司,09年对某小区进行管网改造,今年(2010)8月该小区业主称,自己的房子出现裂纹,对我公司提起诉讼 我改如何打这场官司?请各位律师给个建议 目前我们还不想委托律师,所以想请各位给提些有帮助的建议
本人今年新建房屋,持有土地本、房产证(均为国家正式签发),土地本明确标识本人房屋四至为东(他房墙外皮他院墙外皮)到西院是13米,本人所建房屋并未超出土地本规定的13米,东院邻居土地本亦标明其院墙四至(西至自房墙外皮自院墙外皮),但东院邻居说他房墙有30公分为由强行阻止本人正常的安装院门.因此我于今年7月1日
我的单位分房(有单位出椐的证明,)被同单位一职工抢占,从7月29日上诉法院立案,中间开庭一次,由于对方不同意法院调解故法庭宣部等候判决,至今判决不下来,本来是,是非很明了的案却等这么久判决下不来,问过多次法院,回答一直是要我等,这要等多久呢,
我的单位分房(有单位出椐的证明,还有单位的注册登记)后因该房属危房不得以搬迁,但租赁关系没解除,(有单位出椐的证明)后在今年7月份被同单位一职工撬门砸锁抢占,他在我的前排同样分有单位分给他的住房,他用来开了饭店,为此从7月29日上诉法院立案,中间开庭一次,由于对方不同意法院调解故法庭宣部等候判决,至今判
相邻权妨害纠纷案,一,二审驳回原告请求,想申请再审,谁能帮我?
一审被告在居住区内的楼头架设一道铁门把铁门以里称做是他家的院子并阻止妨害原告通行到自己家窗外,居住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无奈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排除妨害拆除铁门,在被告未能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仅凭其答辩就把答辩的内容认定为是事实写进判决书,驳回原告请求且二审维持原判,上诉人(一审原告)不服
大概情况就是,我在签订门面转让协议的时候转让人没有清楚告知我门面的转让权,(门面是房东以出租的方式租给转让人的,而转让人却以转让的形式转让给我)以至于我在合同期限内房东不让我转让此门面
父母将房屋口头留给我(长子),原因有二:弟弟从16岁就在青海石油局工作,妹妹家里住房比较宽裕,我长弟弟7岁、妹妹11岁,对父母承担的服务比较多,因此父母将房产留给我,并由我出资购买,同时口头告诉弟妹。父母去世后,于2001年我们兄妹通过协商一致,并写出书面协议。一致同意父母房屋遗产由我继承,我考虑到兄妹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