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说我去了北京是自己回来的,我离职单位拒绝给经济补偿是否合法
我在单位干了五年,单位未找本人商议直接把我从哈尔滨调到老板在北京的另一个单位,我去了几天自己回到哈尔滨,想回到原单位岗位上,单位领导不同意要求我自己离职,我要求经济补偿,单位领导拒绝,请问是否符合劳动法
请问当地公安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并没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当地公安有处罚权吗??请好心律师帮我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去法院起诉有用吗,胜诉的概率大吗?谢谢。
本村村长非法占地,村民去乡镇市里告状都不管,大家就组织了13人去北京上访,当天就被住北京本市人员带会,现有2人被告知拘留15天说是非法上访,请问上访被拘留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