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内沿海大副,由于自己疏忽,用了上任大副交班下来的热带水尺去配货,于去年11月在北方装货港装货时超载后,给当地海事勒令移泊卸货,给船东造成约20万损失,现在船东扣留我2个半月工资要求我赔偿损失,现在和船东还在协调中,由于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数字相差太大无法达成一致。请问我需要赔偿船东损失吗?船东有权扣我工资吗?申请劳动仲裁对我有利吗?我应该如何操作?
因为做标书的时候,打错字而导致标书废标,就是贴在信封上面的贴纸“陕西”被打成了“山西”,我把标书打印完成,然后寄给他自己封装的。过了一个多星期一直到开标的时候他才打电话过来说废标了,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发现这个问题,但是他也没有发现。据说那个客户自己花了几万块钱了。现在我们老板说他会来
和公司签了服务合同,合同中写了需要赔偿培训期间工资,是必须要按比例赔偿培训期间工资吗? 按照服务合同赔偿的话,相当于培训期间一点收入都没有,这样的合同不违法吗?而且,工资已经发放了,也已经扣除保险和所得税了,赔偿的话怎么算呢?
之前和之后都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工资赔偿吗?需要补签劳动合同?
个人起诉单位违法解除,并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讼中由于碰到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和之后的关系都可以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赔偿吗?需要补签劳动合同吗?现在法官说合同期内的可以保护,但是合同之外的赔偿需要重新仲裁,诉讼。但是合同期之后的延续的劳动关系是在诉讼当中产生的,根据法律可以应该可以合并审理,那为什么
双倍赔偿申请人损失”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主张权利还是需要另行起诉主张权利?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5条规定的“双倍赔偿申请人损失”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主张权利还是需要另行起诉主张权利? 2. 我在网上看到140条的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请问正式实施了吗?
昨天我在超车过程中与一机动车发生了事故。对方要求我赔偿他因此事故后车辆在修理期间不能正常使用而需要的包车费用。这个赔偿要求合理吗?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去年由于我们公司和美国的一家公司谈合作,美国的公司看中我公司的一个产品,去年2月份公司派我去美国与美国的公司进行沟通,没有签署培训合同,今年由于经常晚发工资我向企业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我赔偿出国培训费用,目前我提供不出出国不是培训的证据,我提出辞工的日期是3月21日,劳动合同规定发放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了一年后,能擅自离职吗?需要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吗?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6年多,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档案放在了公司,也有社保和养老保险,去年因个人原因需要把档案调出来,就跟公司补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然后再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这样才把档案拿出来。但本人仍继续在单位工作将近一年了,这时,我能自动离职吗?如果自动离职需要为此赔偿单位经济上的损失吗?谢